從檢警調人員,仗著「組織」的惡勢力,更大膽撈取好處,如此用國家公器「肥了自己」,是一種組織犯罪吧!(圖/取自網路)
作者/董念台
台灣冒出了許多的司法流氓,他們囂張跋扈比黑道流氓還要可惡,然而那掛流氓,根本就視法律為無物,且一再胡搞瞎整,硬是把台灣弄得亂又糟。可恨呀,我們偉大的賴總統,卻視而不見,任由檢警調等單位,惡整在野黨的志工,可見此次大罷免定是不公不正!
還真沒想到,北檢竟然將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以組織犯罪法辦,如此將司法作為整肅異己的武器,讓台灣的民主倒退到五十年前戒嚴的年代!
若是這麽嚴苛的執行組織犯罪法,可能所有的部會首長,都可以移送法辦,甚至「中選會」亦早該法辦了!當然站在第一線的檢警調,幾乎人人都可以移交司法單位審理!
組織犯罪的前身是「檢肅流氓辦法」,就是暴力魚肉鄉民的流氓,在社會橫行欺壓良民,方以此法條將所謂的流氓,送至外島接受慘無人道的管訓。即使這麼嚴厲,台灣的黑道流氓,竟然成了許多民眾欽羨的人物!
事實上,當今的檢警調人員,仗著自己擁有法辦人民的特權,就趁機賺取不義之財!這不是組織犯罪,甚麼才是組織犯罪?
警務人員撈錢的黃金年代,當屬侯友宜任職台北市刑大時期,當年中山區色情行業,為求永續經營,都必須按時送交「保護費」,方能平安賺銀子!
而今警務人員賺錢的方法,不再插股賭場,更不會強取保護費,只要與詐騙集團結合,就可以撈取更多的大銀子。前不久一個三線二的高階警官,就是與詐騙集團共謀「馬扁」之財,最後東窗事發,被送進台北看守所吃牢飯!
調查局人員也是一樣以「組織」之勢,到處搜取情資,若是有撈錢的機會,保證不會放過。難怪調查局官員幾乎都擁有二房以上的房地產,甚至還可以擁抱小三,享受美好人生!
當然司法官員更有許多財路,等著自己去撈取,更有甚者,連美女涉案也會趁機打上一炮!台北地院也有個法官,家中的「古董」隨便賣賣,就有上億以上的銀子!
可想而知,台灣的檢警調就是一個肥缺,那種仗著組織勢力,很是可以讓自己擠入上流社會,若是連一般市井小民都不放過,增添自己不少財富!
從檢警調人員,仗著「組織」的惡勢力,更大膽撈取好處,如此用國家公器「肥了自己」,是一種組織犯罪吧!當然類似朱立倫被栽贓的組織犯罪,就是一樁司法大笑話囉!
(文章祇屬作者觀點,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
董念台,可說是當今社會唯一擁有完整黑色資歷的人頭流氓。 因國二慘遭退學,跑去陸軍士校混了一年多。後因開除,去陸軍官校十八期,半年後還是被開除。
自從被警備總部以「人頭流氓」去管訓隊唱了「綠島小夜曲」後,命運就大不同。 曾待過警局拘留所、司法看守所、司法監獄。連軍事看守所、軍人監獄、軍人覆補隊,亦沒有少過。
從莊亨岱到陳家欽,警政的腐敗並未改善,只是歴任的警政署長都很懂「包裝」,再加上只要搞好「有力人士」的關係,天大的事件也都影響不了自己,所以誰來做警政署長也都是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