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徳重視體育是好事,但陷入「奧林匹克症候群」,「獎牌症候群」,沒有對症下藥。選舉支票過去已證明錯誤,卻要「硬兌現」,恐怕祇是像「松鼠跑滾輪」,作虛功,增加人民的納稅負擔!(圖/取自網路)
作者/蘇煥智
奧運剛結束,台灣獲得2金5銅,在91個參賽國排名35。成績為史上次佳,僅次於2021年東京奧運。
在奧運熱潮全球關心運動賽事中,賴清德總統重申其推動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的政策,行政院也將在8月16日公布籌備小組名單,並力拚2025年掛牌,而且體育部的預算將高於200億元。賴清德的政策究竟是否妥當?的確是值得深思的課題!
賴清德提出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的想法,並非新的議題,早在1990年代短跑名將紀政擔任立委時,就曾在立法院大力推動成立部會層級的「體育委員會」。回顧體育運動之中央行政組織機關,1973年教育部成立體育司,1985年教育部下成立體育委員會,由教育部長擔任主任委員,體育司長擔任執行祕書。1995年12月李登輝為了參選1996年第一屆民選總統,乃宣布將成立部會層級的行政院「體育委員會」,1997年7月16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正式成立。
但由於自1980年代全世界興起的政府組織再造,朝向小政府組織精簡,並提升效率的風潮;台灣龐大的中央政府部會組織,跟全世界追求政府組織再造,朝向小政府,政府組織精簡及效率提升的方向背道而馳。所以始自李登輝時代開始推動的組織再造運動,一直延續到陳水扁及馬英九時代。2013年1月1日體育委員會再度被併入教育部,並於教育部下成立「體育署」。2016年7月12日行政院下成立「常設性任務編組」行政院體育發展委員會,並由政務委員張景森為召集人。2020年7月召集人改為林萬億,但自此不再開會。2021年9月29日,行政院匿名官員表示,為求效率與防疊床架屋,經相關部會檢討後,行政院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解編。
從過去的經驗來看,提升到部會層級的體委會,並沒有達到大家所預期的效果。無論從全民運動風氣的推動,或是在國際重要賽事的奬牌數其效果均不顯著。例如奧運獎牌數最高者是2021年東京奧運,其次是這次的巴黎奧運。都是在教育部體育署的體制下。
尤其是一個人的運動習慣及興趣的培養,除了家庭父母親的陪伴運動,其實最重要的是求學階段的教育及運動環境。至於全民運動則跟社區的公園、公共空間及運動設施環境密切相關。所以運動習慣及運動興趣的培養,反而跟教育關聯性最大。所以將體育主管機關放在教育部下的體育署,反而更容易讓學校重視學生運動興趣的培養及運動技能的學習。
例如游泳是重要的運動及求生技能,如果放在教育部下,則可以規範學生達到游泳成果的KPI,例如小學生畢業至少需游泳100公尺。但獨立成立「體育部」,則教育部就不會關心學生的體育、運動KPI。所以脫離教育部絕對不利於學生的運動興趣及習慣的培養及體育教育內涵的規劃。賴清德推動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最大的錯誤在於「忽略教育階段是一個人運動興趣、運動習慣培養的最關鍵時期」。
賴清德推動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其擬達成目標非常混亂。到底是爲了增加奧運奬牌?或是為了全民運動風氣提升?或是為了多運動身體健康?其實如果為了帶動運動風氣,培養運動習慣及興趣,那麼就更應該重視在教育階段的體育發展KPI。為了這個目標的達成,體育、運動更應該留在教育部。而且體育本來就是教育的一環。如果目標是要為了增加奧運獎牌,那就涉及到底有多少的專業運動Base人口,訓練專業及技術性問題,這些可能跟預算的增加有關。但賴清德要求提升到200億的預算,並沒有構成提升為部的必要。
賴清德是在2023年11月8日出席「體育Team Taiwan全國體育界挺賴清德後援會」成立大會,提出「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的政見。這個情形跟1995年12月跟李登輝競選第一次民選總統時提出的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的情形非常類似;都是選舉時,對特定利益團體開出的選戰支票。
不過「體育暨運動發展部」這個名稱也大有問題,例如「體育是教育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強加分割不利於系統整合,更容易導致「互推皮球」、「互搶功勞」,部會命名本身就自陷矛盾,至於「運動發展」跟「體育」有何區別?
日本的省相當於台灣的部,日本的「文部科學省」職掌內容,相當於台灣的「教育部」「文化部」「國科會」合起來的內容;現在又增加一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等於日本一個部,台灣是四個部會。足見台灣組織的膨漲是日本的四倍。而且台灣又有數位發展部。所以賴清德的推動「教育部體育署」提升為「體育部」,是違反政府組織精簡的潮流,而且完全忽略過去體委會的經驗。
賴清徳重視體育是好事,但陷入「奧林匹克症候群」,「獎牌症候群」,沒有對症下藥。選舉支票過去已證明錯誤,卻要「硬兌現」,恐怕祇是像「松鼠跑滾輪」,作虛功,增加人民的納稅負擔!
蘇煥智,前台南縣長,曾任第二、三、四屆立法委員。台大物理系肄業,台大法律系畢業,輔大法研所碩士。現為台灣維新召集人,大員法律事務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