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碰到背後有特定民眾支持的政治力量,當權者為攫取這股力量帶來的政治利益,竟一再地為特權打開綠色通道。其實,台灣目前並不是自由民主體制,而是如同它的孿生兄弟般的選舉式民粹體制。(圖/取自網路)
作者/桂宏誠
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日前因洗錢罪判刑一年確定,也即將發監執行。就在這當頭,陳水扁憂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後,陳致中未來出獄後的公職生涯即斷絕,於是大陣仗地赴總統府等機關請願。陳水扁目前仍是「受刑人」,但卻擁有幾乎如同一般人的自由之身,難道這是自由民主國家的合理現象?
最近常聽到要參與選舉的人,喊要捍衛中華民國或台灣的自由民主體制。但以世界各民主國家的經驗而論,只有當權者才能破壞自由民主體制,這似乎是至今高喊捍衛自由民主體制者所不知道的情形。而且,自由的基礎是法治,現在給陳水扁自由就違反了法治,台灣也談不上是自由民主體制。
陳水扁目前的身分是「保外就醫」的「受刑人」,照理說受刑人病情嚴重且有失去生命之虞時,因監獄裡的醫療能力及設備,均不足以療治與遏制快速惡化,才有依申請而獲准保外就醫的可能性。
以一般受刑人而言,要能得到准許保外就醫已屬不易,更何況保外就醫期間,就只能住在醫院裡。不僅如此,過去不少受刑人到了幾近藥石罔效的地步,才會獲准保外就醫。陳水扁身為前總統,以較為寬鬆的條件准許他保外就醫,以示對前總統的尊重,這倒還說得過去。
只不過,他在保外就醫期間四處「趴趴走」,參加宴席時還加上致詞,乃至於在廣播電台主持性談話性節目等,顯然只有「保外」,但卻沒有「就醫」。要不然,受刑人保外「就醫」的醫療方式,莫非也包含了恢復自由之身?
是不是保外就醫,這有法律規定及過去實務做法可作為辨明的依據,不需懂甚麼高深的學理或法理,才能判別認定。然而,對於陳水扁發通知請記者採訪他的請願行動,並從電視媒尚體看到他拄著拐杖尚能正常行走,只用一般人通常觀念的認知,就可認定他過得並非是「保外就醫」的生活。從而,我們也可判定他並未達到保外就醫的標準,且以監獄裡的醫療能量,相信已足以給予他所需的療治。
陳水扁因涉龍潭購地等弊案,被依貪污罪判刑20年確定,可謂是重罪受刑人。但陳水扁竟能夠親自現身街頭行使請願權,自然會讓人質疑有無違反規定。對此,主管機關法務部的回應是,已請矯正署了解阿扁行為有無違反相關規定。耐人尋味的是,這哪還需要矯正署再去了解和研究?
其實,法務部的說法就如同前面已說了一個謊,後面就要靠更多的謊,來圓前面的謊一般。而且,法務部只不過是要把圓謊的難差事,交給下級矯正署扛下來編謊而已。事實上,問題的一切根源,在於准許陳水扁保外就醫不合法。至少,陳水扁早該回監獄服刑,而不是住在家裡過著與一般人幾無差異的自由生活。
法治碰到背後有特定民眾支持的政治力量,當權者為攫取這股力量帶來的政治利益,竟一再地為特權打開綠色通道,而人民也只能「狗吠火車」。其實,台灣目前並不是自由民主體制,而是如同它的孿生兄弟般的選舉式民粹體制。
桂宏誠,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及格,三進三出政府機關。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和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博士,校名都不怎麼政治正確。目前擔任生涯第一個工作機構民主文教基金會的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