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婉真說故事》 開放電網,終結停電惡夢 ! - umedia 優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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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婉真說故事》 開放電網,終結停電惡夢 !
2022-03-09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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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電跳電最大的禍首其實就是台灣電力公司本身。對這種冗員充斥、老大心態的國營事業,理當趁這次大跳電,徹底查明原因並徹底改善,把電網經營權拿回來全民共享。唯有各地方可以依各自的需求,挑選符合自己所需的電廠,才能加速能源轉型,真正達到電業自由化的目標。(圖/取自網路)

 

作者/陳婉真

 

3月3日全台大停電後,只看到台電董事長及總經理被請辭,最大反對黨連著兩天發送雞排,還想出一個口號:「全民領雞排,王美花下台」,接力「替王美花發雞排」。

 

看到這樣的新聞報導,除了令人啼笑皆非之外,也令人感嘆反對黨難道笨得只剩下發雞排一途了嗎?

 

大停電的事的確令人憤怒,也是執政黨不可原諒的失誤;然而,曾經長期執政的國民黨究竟是還存在著當年的執政包袱?抑或是不用心到只會送雞排?無論是什麼理由,倒可以借用陳其邁說的,台電犯了「低級的錯誤」,反對黨則根本就是漫不經心,甚至是媚俗的、莫名其妙的抵制。

 

台電最大的問題是長期以來仗著獨家壟斷的優勢,加上國營事業的老大心態,一向驕縱慣了。現在面臨電業自由化的挑戰,不無可能是內部人員基於報復,甚至更不可原諒的理由如通敵,導致蔡英文執政以來,已經是第四度的大規模停電。

 

面對這麼嚴重的疏失,以目前執政團隊多是法界出身,檢調單位難道不應該立即介入調查嗎?董事長及總經理下台,甚或經濟部長跟著陪葬,就能保證下次不再發生嗎?底下執行者犯的錯誤,不去查每個流程的SOP、仔細清查哪個環節出了問題,誰敢保證下次不會再發生同樣的錯誤?

 

台灣的民營電廠其實很多。2016年在彰化引起激烈抗爭的台化燃煤發電廠,原本在人口稠密的市區發電多年,縣民渾然不知,終因嚴重污染空氣,引起反彈,被迫終止。(圖/陳婉真攝)

 

再來看立法院於5年前修正通過的電業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輸配電業應為國營,以一家為限,其業務範圍涵蓋全國。」看在專家眼裡,這根本就是繼續保障台電獨家壟斷的條文,也是造成這次大停電的主要原因,這則條文如果不予修正,根本談不上電業自由化,反倒是以後還會繼續發生大停電的保證。

 

釜底抽薪之計,應該倣效外國的做法,輸配電業應為民營(自由市場經濟裡根本沒有所謂國營事業的概念),開放自由競爭,且不得跨縣市經營。但因為電業是攸關民生的重大事項,因此要由電業經營者、工會、學者專家、地方政府代表、檢調單位代表,以及消費者等,共同組成「電網管理委員會」,制訂電網經營及管理的相關法規或自治條例、核發執照、議訂費率、制定關鍵績效指標等,經營期間如發生重大事件,重則可以吊銷執照,改由其他更適任的廠商投標經營。

 

而各地的電網管理委員會之上,還應該由國家安全委員會嚴格監督管理。否則你能想像如果華爾街股市也像台灣一樣,時不時無預警大停電,豈不是全世界的大災難!

 

專家指出,有關電業自由化的討論,以往有不少專家及環保人士都曾提及,政府根本不理不睬,對於太搞怪難纏的,就給予一些甜頭,導致台灣空有許多電工人才,卻遭到台電的排斥。要這麼老大心態的台電繼續壟斷電網經營,保證國民黨的雞排發到破產,問題只會惡化,絕對無法改善。

 

舉一個美國紐約市長島(Long Island)近年發生的例子。由於氣候異常,在一次暴風雪中,長島的電力公司因為災損嚴重,無法達成電網管理委員會設定的營運目標,遭到管委會的質疑,電力公司索性宣告倒閉。管理委員會立即辦理招標,吸引多家國際公司參與,連中國電廠都競相參加,最後由一家加拿大的公司得標。

 

彰化前縣長魏明谷於2016年回應遊行活動訴求。(圖/陳婉真攝)

 

專家認為,台灣的電業自由化,先決條件就是要全面開放,只要開放就有效率,否則永遠只是保障台電的獨家利益而已。

 

且舉位於桃園縣的新桃電廠為例,該電廠是經濟部第二階段開放民間設立發電廠方案中,唯一獲准設立的民營發電廠,主要由長榮集團提出申請。由於設備新穎及績效考量,全廠以電腦化管理,只需要4名人力,反觀台電相同規模的電廠,需要27人,光是人事費用支出就多達6、7倍,根本毫無效率可言。

 

然而,現行法律規定,所有民營電廠不得自行架設電網,都要先把電賣給台電公司,而台電只肯買尖峰時段的電,導致民營電廠根本沒有「火力全開」的機會,盈餘有限,長榮因而決定將電廠出售,接手的是一家日資公司。

 

2013年3月,公平交易委員會曾以違反《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之規定為由,對於包含新桃電廠在內的麥寮、和平、海湖、國光、嘉惠、森霸、星能及星元等9家民營電廠,裁處60億元罰鍰,理由是,這9家民營電力業者組成「台灣民營發電業協進會」,並協商互相約束自身的商業活動,加上9家發電業者在發電市場之市占率達到近19%,足以影響市場供需功能,因此主張開罰。

 

9家民營業者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主張9家民營電力公司所產出電能的價格與數量,是經由與台電所簽訂的購售電費合約(PPA)來決定,不是由市場中的供給與需求決定;加上9家民營電力公司依約須出售自身所生產之電力給台電,並接受台電的統籌調度,台電才是電力供需的決定者,無從計算9家電力公司的市占率。因此判決公平會敗訴。

 

這是很難得行政訴訟獲勝訴的案例,也可見如果政府真要推動電業自由化,不是只把台電公司一分為二,本質上更重要的獨家壟斷的電網經營權如果還牢牢掌握在台電手上,民營業者只能和現在一樣,任令台電呼風喚雨予取予求,而台電又是如此漫不經心,結果是全民受害,連民進黨的執政能力,也會受到強烈的質疑。

 

且不說台灣缺電是否為假議題,缺電跳電最大的禍首就是台灣電力公司本身。像這種冗員充斥、老大心態的國營事業,理當趁這次大跳電徹底查明原因並徹底改善,該修法就要修法、該法辦就要法辦,把電網經營權拿回來全民共享。唯有各地方可以依各自的需求,挑選符合自己所需的電廠,才能加速能源轉型,真正達到電業自由化的目標。

 

後記:經濟部於3月8日傍晚公布303停電事故檢討報告,官員指出,將督導台電公司設置風險專責單位及提高電網管理層級、強化電網韌性的設計、邀集國內外電力系統專家協助診斷,以強化電網韌性、強化人員的訓練與風險意識,並建議以投入國家資源方式,全力加速提升電網韌性升級。同一天蘇貞昌慰留王美花說,下台很輕鬆,找出問題解決才是負責任。

 

看起來民進黨政府並沒有正視台電壟斷電網經營權的球員兼裁判、以及台電公司老大心態的問題,我們現在就可以給結論,別說半年,再給它十年也難以解決,因為沒有對症下藥。

 

作者簡介

陳婉真,曾擔任《中國時報》記者、美國《美麗島週刊》創辦人、立法委員、國大代表、台灣產業文化觀光推展協會理事長、綠色台灣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等職務。

她生於彰化縣,從小立志當新聞工作者,台灣師範大學畢業便後順利考進中國時報,仗義執言和使命必達、務實求真的精神,讓她在新聞界以犀利觀點聞名。

她在戒嚴時期挑戰禁忌,即投入政治改革,因此成為黑牢裡的政治犯,但是無畏無懼的堅持理想,不論藍綠執政,從不向威權低頭。

現在是自由撰稿人,想記錄主流媒體忽略的真實台灣故事,挖掘更多因為政權更迭而被埋沒的歷史。

缺電跳電最大的禍首其實就是台灣電力公司本身。對這種冗員充斥、老大心態的國營事業,理當趁這次大跳電,徹底查明原因並徹底改善,把電網經營權拿回來全民共享。唯有各地方可以依各自的需求,挑選符合自己所需的電廠,才能加速能源轉型,真正達到電業自由化的目標。(圖/取自網路)

 

作者/陳婉真

 

3月3日全台大停電後,只看到台電董事長及總經理被請辭,最大反對黨連著兩天發送雞排,還想出一個口號:「全民領雞排,王美花下台」,接力「替王美花發雞排」。

 

看到這樣的新聞報導,除了令人啼笑皆非之外,也令人感嘆反對黨難道笨得只剩下發雞排一途了嗎?

 

大停電的事的確令人憤怒,也是執政黨不可原諒的失誤;然而,曾經長期執政的國民黨究竟是還存在著當年的執政包袱?抑或是不用心到只會送雞排?無論是什麼理由,倒可以借用陳其邁說的,台電犯了「低級的錯誤」,反對黨則根本就是漫不經心,甚至是媚俗的、莫名其妙的抵制。

 

台電最大的問題是長期以來仗著獨家壟斷的優勢,加上國營事業的老大心態,一向驕縱慣了。現在面臨電業自由化的挑戰,不無可能是內部人員基於報復,甚至更不可原諒的理由如通敵,導致蔡英文執政以來,已經是第四度的大規模停電。

 

面對這麼嚴重的疏失,以目前執政團隊多是法界出身,檢調單位難道不應該立即介入調查嗎?董事長及總經理下台,甚或經濟部長跟著陪葬,就能保證下次不再發生嗎?底下執行者犯的錯誤,不去查每個流程的SOP、仔細清查哪個環節出了問題,誰敢保證下次不會再發生同樣的錯誤?

 

台灣的民營電廠其實很多。2016年在彰化引起激烈抗爭的台化燃煤發電廠,原本在人口稠密的市區發電多年,縣民渾然不知,終因嚴重污染空氣,引起反彈,被迫終止。(圖/陳婉真攝)

 

再來看立法院於5年前修正通過的電業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輸配電業應為國營,以一家為限,其業務範圍涵蓋全國。」看在專家眼裡,這根本就是繼續保障台電獨家壟斷的條文,也是造成這次大停電的主要原因,這則條文如果不予修正,根本談不上電業自由化,反倒是以後還會繼續發生大停電的保證。

 

釜底抽薪之計,應該倣效外國的做法,輸配電業應為民營(自由市場經濟裡根本沒有所謂國營事業的概念),開放自由競爭,且不得跨縣市經營。但因為電業是攸關民生的重大事項,因此要由電業經營者、工會、學者專家、地方政府代表、檢調單位代表,以及消費者等,共同組成「電網管理委員會」,制訂電網經營及管理的相關法規或自治條例、核發執照、議訂費率、制定關鍵績效指標等,經營期間如發生重大事件,重則可以吊銷執照,改由其他更適任的廠商投標經營。

 

而各地的電網管理委員會之上,還應該由國家安全委員會嚴格監督管理。否則你能想像如果華爾街股市也像台灣一樣,時不時無預警大停電,豈不是全世界的大災難!

 

專家指出,有關電業自由化的討論,以往有不少專家及環保人士都曾提及,政府根本不理不睬,對於太搞怪難纏的,就給予一些甜頭,導致台灣空有許多電工人才,卻遭到台電的排斥。要這麼老大心態的台電繼續壟斷電網經營,保證國民黨的雞排發到破產,問題只會惡化,絕對無法改善。

 

舉一個美國紐約市長島(Long Island)近年發生的例子。由於氣候異常,在一次暴風雪中,長島的電力公司因為災損嚴重,無法達成電網管理委員會設定的營運目標,遭到管委會的質疑,電力公司索性宣告倒閉。管理委員會立即辦理招標,吸引多家國際公司參與,連中國電廠都競相參加,最後由一家加拿大的公司得標。

 

彰化前縣長魏明谷於2016年回應遊行活動訴求。(圖/陳婉真攝)

 

專家認為,台灣的電業自由化,先決條件就是要全面開放,只要開放就有效率,否則永遠只是保障台電的獨家利益而已。

 

且舉位於桃園縣的新桃電廠為例,該電廠是經濟部第二階段開放民間設立發電廠方案中,唯一獲准設立的民營發電廠,主要由長榮集團提出申請。由於設備新穎及績效考量,全廠以電腦化管理,只需要4名人力,反觀台電相同規模的電廠,需要27人,光是人事費用支出就多達6、7倍,根本毫無效率可言。

 

然而,現行法律規定,所有民營電廠不得自行架設電網,都要先把電賣給台電公司,而台電只肯買尖峰時段的電,導致民營電廠根本沒有「火力全開」的機會,盈餘有限,長榮因而決定將電廠出售,接手的是一家日資公司。

 

2013年3月,公平交易委員會曾以違反《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之規定為由,對於包含新桃電廠在內的麥寮、和平、海湖、國光、嘉惠、森霸、星能及星元等9家民營電廠,裁處60億元罰鍰,理由是,這9家民營電力業者組成「台灣民營發電業協進會」,並協商互相約束自身的商業活動,加上9家發電業者在發電市場之市占率達到近19%,足以影響市場供需功能,因此主張開罰。

 

9家民營業者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主張9家民營電力公司所產出電能的價格與數量,是經由與台電所簽訂的購售電費合約(PPA)來決定,不是由市場中的供給與需求決定;加上9家民營電力公司依約須出售自身所生產之電力給台電,並接受台電的統籌調度,台電才是電力供需的決定者,無從計算9家電力公司的市占率。因此判決公平會敗訴。

 

這是很難得行政訴訟獲勝訴的案例,也可見如果政府真要推動電業自由化,不是只把台電公司一分為二,本質上更重要的獨家壟斷的電網經營權如果還牢牢掌握在台電手上,民營業者只能和現在一樣,任令台電呼風喚雨予取予求,而台電又是如此漫不經心,結果是全民受害,連民進黨的執政能力,也會受到強烈的質疑。

 

且不說台灣缺電是否為假議題,缺電跳電最大的禍首就是台灣電力公司本身。像這種冗員充斥、老大心態的國營事業,理當趁這次大跳電徹底查明原因並徹底改善,該修法就要修法、該法辦就要法辦,把電網經營權拿回來全民共享。唯有各地方可以依各自的需求,挑選符合自己所需的電廠,才能加速能源轉型,真正達到電業自由化的目標。

 

後記:經濟部於3月8日傍晚公布303停電事故檢討報告,官員指出,將督導台電公司設置風險專責單位及提高電網管理層級、強化電網韌性的設計、邀集國內外電力系統專家協助診斷,以強化電網韌性、強化人員的訓練與風險意識,並建議以投入國家資源方式,全力加速提升電網韌性升級。同一天蘇貞昌慰留王美花說,下台很輕鬆,找出問題解決才是負責任。

 

看起來民進黨政府並沒有正視台電壟斷電網經營權的球員兼裁判、以及台電公司老大心態的問題,我們現在就可以給結論,別說半年,再給它十年也難以解決,因為沒有對症下藥。

 

作者簡介

陳婉真,曾擔任《中國時報》記者、美國《美麗島週刊》創辦人、立法委員、國大代表、台灣產業文化觀光推展協會理事長、綠色台灣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等職務。

她生於彰化縣,從小立志當新聞工作者,台灣師範大學畢業便後順利考進中國時報,仗義執言和使命必達、務實求真的精神,讓她在新聞界以犀利觀點聞名。

她在戒嚴時期挑戰禁忌,即投入政治改革,因此成為黑牢裡的政治犯,但是無畏無懼的堅持理想,不論藍綠執政,從不向威權低頭。

現在是自由撰稿人,想記錄主流媒體忽略的真實台灣故事,挖掘更多因為政權更迭而被埋沒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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