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啟成
228和平紀念日前夕,多位專家學者更看重眼前的司法正義,他們在一項論壇中呼籲,紀念228更要重視歷史省思,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冤假錯案發生。他們認為,對於重大的侵害人權案件,根本不應該有時效限制,應該隨時可以改正、補償。
專家學者們指出,每逢228,政府舉辦紀念活動,向受害者及其家屬道歉,然而歷史的教訓並未終止,解嚴後的台灣,仍然存在公權力侵害人權事件,嚴重阻礙台灣人權與自由的發展。
台灣如何擺脫戒嚴餘毒步上民主法治?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台灣陪審團協會等近20個民團2月26日(六) 於臺灣大學應力館,舉辦「二二八事件紀念日」暨「聯合國零歧視日」守護人權論壇(https://youtu.be/xsa_8neYSiQ)。
專家學者們的主要論點如下: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吳志光比較歷代稅制的演變後指出,228事件也跟稅有關,通膨、貧富懸殊、充分就業等等,是228非常重要的背景,影響到台灣的經濟,這些在在說明歷朝歷代因為稅的問題、稅的改革容易引起老百姓的抗爭,說穿了就是生存的問題。他說,糾錯的機制很重要,目前法律上、執行上仍有許多問題存在,以致冤假錯案始終不斷,希望政府能夠坦然面對,想到解決的方法,不要再有稅災案件發生。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分析,當年宗教掃黑導致的問題至今餘波盪漾,何以會發生?為什麼不能善了?政府都要認真檢討。至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對於同一事實同一案件,在五個連續年度內卻有不同判決,一直聽不到合理的說法,足見台灣還沒有充分民主、自由、法治與人權,轉型正義要有真相、要賞罰分明。
主持人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針對稅務機關及行政法院的錯誤,點出重要的問題在於分權裡的司法權有沒有擔當,司法權判決之後,行政機關有沒有精準、正確地去執行 ? 雖號稱五權憲法,理論上相互制衡,七、八十年下來,證明憲法上所說的五權根本沒有作用,事實上皆非獨立存在。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林燦都表示,民國50幾年戒嚴時代人民繳不起稅,政府就會來抓人,但26年前已經解嚴了,竟還發生胡亂徵收又死不認錯的事件。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行政官員弄錯了,隨時可以改正,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以前228沒有法治,現在執政黨已完全執政兩次還是無法解決。林燦都認為法官是人也會判錯,應有再審機制,且無時間的限制,給予人民合理的救濟途徑,另外憲法法庭也是可以思考的方向。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黃帝穎分析,德國轉型正義要做的步驟是真相的發掘,責任的追究,正式的道歉,最後是和解。台灣一直是有權無責的公務體系,不像德國有大規模的除垢機制,因此做違法違憲行為的人,甚至連名字都不會公布。這樣的文化不改,要政府機關撤銷誤判、認錯負責很難。黃帝穎指出,烏克蘭人現在直接面臨俄羅斯的侵略,前總統波洛申科受訪,他拿著AK47站在首都基輔外面,記者問他烏克蘭能夠抵抗多久?他想了一下說:永遠。黃帝穎用這一段話跟大家分享:我們對抗不公不義,追求民主自由,是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