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起香江》何來三權分立?祇有一錘定音 ! - umedia 優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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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起香江》何來三權分立?祇有一錘定音 !
2020-09-07 16: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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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鄭漢良

上星期香港大事之一是到底香港有沒有三權分立?一般所謂三權分立,還進一步包含了相互監督制衡的意思。

引發爭端的是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宣布刪除教科書裡面的三權分立內容。楊局長此舉的含意,有點像廣東人俗語所說的「斬腳趾避沙蟲」,一了百了,一來可以迎合中共,二來可以避免以後教師上課時的「異端邪說」錯誤引導學生。特首林鄭月娥很快就出面支持楊的說法,但問題卻是早在2014年時,終審法院現任首席法官馬道立指出,基本法清楚訂明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三權分立」的原則,儘管他沒有說明出處在基本法的哪一章哪一條。 
 
香港主權回歸之前,殖民政府的立法局是港督的橡皮圖章,直至1985年之後,立法局才有選舉產生的議員,但大多數的議席仍是港督委任和功能組別互選產生。  
 
末代港督彭定康1992年上任,當時正值英中因為興建大嶼山新機場而鬧得不可開交,彭在1995年進一步增加立法局民主成分的建議遭到北京一口拒絕,他本人更成為當時港澳辦主任魯平口中所說的「千古罪人」。港英末代的立法局由於被指違法,中共於是「另起爐灶」搞了一個臨時立法會,會議則移師到深圳舉行,小小的香港因此出現了兩個立法機關的奇景。

1997年7月1日北京接管香港,港英末代立法局亦寫下了休止符,直通車未能順利過渡而出軌。  
 
職是之故,就算彭定康在離任前搞了不少民主小動作,但亦難以洗刷英國統治香港150多年仍未能在這個殖民地建立民主的污名,頂多只是臨走前播下了少許的民主種籽。然而,面對一個殖民政府,港人又能有多大的奢望?  
 
回歸後的香港,開創了所謂「港人治港」的新紀元,基本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立法會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至於具體辦法和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則由附件二規定。 
 
然而港人對「立法會最終由普選產生」的憧憬,首先被人大常委在2004年潑了一頭冷水。人大常委4月6日對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長官產生具體辦法)和附件二進行釋法,其中最重要的一項訂明,所有修改建議除了原有的三項規定外,還需要另加兩項程序。換言之,香港在普選特首和立法會之前,必須像關公一樣要過五關,港人形容此為「從三部曲變成五部曲」。  
 
到了2014年8月31日人大常委對香港的政制改革作出了關鍵性的決定,因爲這個決定揭示中共當局所理解的「普選」,並非是普世價值的普選,而是中國社會主義特色的普選,即特首參選人必須得到北京的首肯,而且數目限定在三個左右。這等於是為奄奄一息的香港民主,釘下棺木上的最後一根釘子。  
 
特首林鄭月娥以武漢首先爆發的新冠狀病毒疫情在港仍不受控為由,決定報請北京押後原定在這個月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用意無非是為了保住建制派在立法會的護航多數,不需面對一如去年年底區議會大敗的慘況。北京批准林鄭的建議同時,還指明現屆議員可統統留任不少於一年。民主派是否留任這個臨立會2.0,將交由選民透過投票而決定。但民主派無論留任與否,亦難改臨時立法會作爲政府橡皮圖章的角色。  
 
綜上所述,從港英政府到特區政府,立法會因架構所限,從來就未能代表真正的民意,也未能發揮監督和制衡政府的功能。因此,香港從來沒有三權分立之說,基本上是成立的。楊潤雄和林鄭月娥所挑起的,恐怕只是茶杯裡的風波,難怪香港親共最大黨民建聯創黨人之一、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形容這一切的爭論都是「庸人自擾」。 律政司鄭若驊亦含糊地指出「大眾不應只着眼於一個概念的表面稱謂,而應該從實質去了解,便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爭拗」。 
 
由此可見,挑起三權分立有無之爭,開始時根本就是政客只爲表態交心的隨口之言,至於有人擔心港府爲了出檯更多陰招而在製造輿論,我認爲這又是多餘的擔心,港府要耍陰招,還需要製造輿論來敲邊鼓嗎?從8.31決定到實施國安法,北京有哪個時候需要香港民意的支持? 
 
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祇有行政主導,但這個主導不是香港的林鄭月娥,而是在北京的那個一錘定音。

 

作者簡介

鄭漢良,從事新聞工作近40年,余紀忠時代曾服務美洲中國時報和台灣中國時報,退休前是中時副總編輯以及駐港特派員。      


 
作者/鄭漢良

上星期香港大事之一是到底香港有沒有三權分立?一般所謂三權分立,還進一步包含了相互監督制衡的意思。

引發爭端的是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宣布刪除教科書裡面的三權分立內容。楊局長此舉的含意,有點像廣東人俗語所說的「斬腳趾避沙蟲」,一了百了,一來可以迎合中共,二來可以避免以後教師上課時的「異端邪說」錯誤引導學生。特首林鄭月娥很快就出面支持楊的說法,但問題卻是早在2014年時,終審法院現任首席法官馬道立指出,基本法清楚訂明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三權分立」的原則,儘管他沒有說明出處在基本法的哪一章哪一條。 
 
香港主權回歸之前,殖民政府的立法局是港督的橡皮圖章,直至1985年之後,立法局才有選舉產生的議員,但大多數的議席仍是港督委任和功能組別互選產生。  
 
末代港督彭定康1992年上任,當時正值英中因為興建大嶼山新機場而鬧得不可開交,彭在1995年進一步增加立法局民主成分的建議遭到北京一口拒絕,他本人更成為當時港澳辦主任魯平口中所說的「千古罪人」。港英末代的立法局由於被指違法,中共於是「另起爐灶」搞了一個臨時立法會,會議則移師到深圳舉行,小小的香港因此出現了兩個立法機關的奇景。

1997年7月1日北京接管香港,港英末代立法局亦寫下了休止符,直通車未能順利過渡而出軌。  
 
職是之故,就算彭定康在離任前搞了不少民主小動作,但亦難以洗刷英國統治香港150多年仍未能在這個殖民地建立民主的污名,頂多只是臨走前播下了少許的民主種籽。然而,面對一個殖民政府,港人又能有多大的奢望?  
 
回歸後的香港,開創了所謂「港人治港」的新紀元,基本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立法會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至於具體辦法和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則由附件二規定。 
 
然而港人對「立法會最終由普選產生」的憧憬,首先被人大常委在2004年潑了一頭冷水。人大常委4月6日對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長官產生具體辦法)和附件二進行釋法,其中最重要的一項訂明,所有修改建議除了原有的三項規定外,還需要另加兩項程序。換言之,香港在普選特首和立法會之前,必須像關公一樣要過五關,港人形容此為「從三部曲變成五部曲」。  
 
到了2014年8月31日人大常委對香港的政制改革作出了關鍵性的決定,因爲這個決定揭示中共當局所理解的「普選」,並非是普世價值的普選,而是中國社會主義特色的普選,即特首參選人必須得到北京的首肯,而且數目限定在三個左右。這等於是為奄奄一息的香港民主,釘下棺木上的最後一根釘子。  
 
特首林鄭月娥以武漢首先爆發的新冠狀病毒疫情在港仍不受控為由,決定報請北京押後原定在這個月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用意無非是為了保住建制派在立法會的護航多數,不需面對一如去年年底區議會大敗的慘況。北京批准林鄭的建議同時,還指明現屆議員可統統留任不少於一年。民主派是否留任這個臨立會2.0,將交由選民透過投票而決定。但民主派無論留任與否,亦難改臨時立法會作爲政府橡皮圖章的角色。  
 
綜上所述,從港英政府到特區政府,立法會因架構所限,從來就未能代表真正的民意,也未能發揮監督和制衡政府的功能。因此,香港從來沒有三權分立之說,基本上是成立的。楊潤雄和林鄭月娥所挑起的,恐怕只是茶杯裡的風波,難怪香港親共最大黨民建聯創黨人之一、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形容這一切的爭論都是「庸人自擾」。 律政司鄭若驊亦含糊地指出「大眾不應只着眼於一個概念的表面稱謂,而應該從實質去了解,便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爭拗」。 
 
由此可見,挑起三權分立有無之爭,開始時根本就是政客只爲表態交心的隨口之言,至於有人擔心港府爲了出檯更多陰招而在製造輿論,我認爲這又是多餘的擔心,港府要耍陰招,還需要製造輿論來敲邊鼓嗎?從8.31決定到實施國安法,北京有哪個時候需要香港民意的支持? 
 
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祇有行政主導,但這個主導不是香港的林鄭月娥,而是在北京的那個一錘定音。

 

作者簡介

鄭漢良,從事新聞工作近40年,余紀忠時代曾服務美洲中國時報和台灣中國時報,退休前是中時副總編輯以及駐港特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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