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婉真說故事》改制?奪產?農委會與農田水利會大鬥法開鑼! - umedia 優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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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婉真說故事》改制?奪產?農委會與農田水利會大鬥法開鑼!
2020-09-02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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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嘉南農田水利會為主體的「護水護產顧農民自救會」,8/31在台南市議會召開記者會,指責水利會改制是騙局,痛斥政府奪財違憲,並指派代表提出「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聲請,強力拒絕農委會預定10/1掛牌改制的行為。   (以上兩張照片由「護水護產顧農民自救會」提供

 

改制?奪產?農委會與農田水利會大鬥法開鑼!

 

作者/陳婉真

 

由全國各農田水利會幹部組成的「護水護產顧農民自救會」,繼8月31日在台南市議會舉行記者會,控訴水利會改制是騙局,實際上是搶奪農民財產;隨即於第二天9月1日轉戰首都台北市,再度召開記者會,並於會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訴求在本案訴訟裁判確定前,阻止國家強制沒收水利會的水權及資產;並阻止農委會農田水利署及全國 17個農田水利會於10月1日掛牌。

 

所謂「定暫時狀態之處分」,是依據行政訴訟法第298條的規定:公法上之權利因現狀變更,有不能實現或甚難實現之虞者,為保全強制執行,得聲請假處分。於爭執之公法上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也就是原告請求行政法院要求被告積極作成一定作為,以確保原告法律地位的權利保護措施。

 

最淺顯的例子是2013年馬王政爭時國民黨以開除黨籍欲讓王金平喪失不分區立委身分,拔除他的立院院長頭銜,王金平提出凍結其國民黨籍的假處分,台北地方法院裁決王的黨籍於北院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得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王金平因而保住他的立法院院長職位。

 

農田水利會改制問題的白熱化始自今年7月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法〉,其中爭議最大的是第23條規定:「農田水利會改制後資產及負債由國家概括承受。」並納入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管理。

 

多數人對水利會的運作其實並不了解,更不清楚水利會其實是沒有負債的,有很多都市化的水利會因為地目變更等因素,資產多得驚人,僅憑「概括承受」4個字,原本屬於公法人身分的全國17個農田水利會的房地產及水權等資產,全部收歸國有,國家連1毛錢的徵收或補償費用都不必支付,也沒有任何財產移轉程序,這樣的立法簡直比當年國民黨辦理耕者有其田時強徵地主土地還狠,當年至少還立了專法,並以實物土地債券及公營事業股票等作為徵收補償,號稱民主的台灣,怎麼這個政府的手段越來越像共產黨?

 

17個水利會中感受最深刻的是嘉南農田水利會,因為距今剛好1百年前的1920年9月,由台灣總督府技師八田與一負責規劃的嘉南大圳開工,歷經10年完工,當年嘉南大圳的建造費用6千6百多萬円,除政府撥款2674萬円,其餘部分全由灌區農民分攤,據嘉南農田自救會會長謝耀慶表示,當時農民實際出資超過70%以上,以那時每甲農地地價是313日圓推算起來,嘉南灌區的農民是生活在全台最苦難的地區,因為全台其他的水利會並無重大的水利工程費支出,就没有這麼龐大工程款負擔的壓力。

 

他說,老一輩的灌區內農民,按月繳交工程費,從日治到日本投降到國民政府接收,從繳交給勸業銀行到繳給戰後接收的台灣土地銀行,農民再辛苦都要支付這筆興建費用,但至少日本政府並未收歸國有,反而讓在總督府任職的八田與一辭去總督府職位,專心興建水庫,並確立水利會為公法人制度,實施已經長達百年,比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時間還久。

 

嘉南自救會會長謝耀慶提供的「曾文水庫灌溉工程徵收單」。嘉南平原是台灣最重要的穀倉,一般人卻不知道嘉南水利會灌區農民一百年來,持續為嘉南大圳等灌溉用水,付出了多少人力與金錢,才換得勉強夠用的水源,水源不足只能休耕或輪作,僅憑立法院強行表決通過的《農田水利法》就可以搶奪民產,形同共產黨。

 

接著,從1967年開始興建,費時6年完工的曾文水庫,總工程費60.38億元,農民出資58%,比政府出的還多,可以說目前全國農業用水的水權,是農民歷代祖先投資累積所換得的,並登記在水利會的名下,算是一種公同共有的形態,也有點類似祭祀公業的情形,政府為什麼可以未經合法徵收程序,就把這些財產及水權全部搶奪變成國家的?

 

謝耀慶說,嘉南農田水利會的灌溉區北起北港溪與雲林縣為界,南至二仁溪與高雄為隣,台南市轄區約佔總灌溉區60餘%,嘉義縣僅有3O餘%。因此特別選在台南市議會舉行記者會,謝耀慶並找了5位具代表性的水利會資深幹部,作為共同訴訟代表人,為農田水利法違法消滅水利會、沒收財產事件,共同提起行政訴訟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於9月1日記者會後送件。

 

護水護產顧農民自救會會長黃金春(右二)偕同嘉南自救會會長謝耀慶(右一)、嘉南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顏東義(左一),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律師也是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左二)陪同前往。蘇煥智說,接下來還有其他水利會農民會跟進。

 

包括早先釋憲案的提出,以及這次的行政訴訟,都是由擔任過立法委員及前台南縣長、目前執業律師的蘇煥智積極協調並幫忙寫訴狀,蘇煥智曾經在臉書上提到他和水利會有一段很深的淵源。

 

他說,1992年他首次返鄉參選立法委員,當時正巧遇到農民黃俊維抗繳水利小組費用,他以義務律師身分代表黃俊維跟嘉南水利會訴訟。

 

當時六甲珊瑚民主聯誼會剛成立不久,也跟著發起「抗繳水租運動」。他也投入抗繳運動,到各村落宣講,並收抗繳水租單。後來第一審判決黃俊維勝訴,而引起轟動,他也順利於當年以台南縣最高票當選立法委員。後來省政府也決定不再課徵水利小組費用。

 

反消滅水利會全國自救會9/1召開記者會,聲明消滅水利會違法違憲,10/1農委會若強行掛牌改制,將強烈抗爭。立法委員翁重鈞、林文瑞均到場聲援。

 

進入立法院後,他發現水利會已取消選舉改為政府遴派制。當時台灣爭取加入WTO,他擔心農業受進口農產品打擊;也擔心沒有民選的水利會,農民的水權恐將不保。乃提出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案送立法院,將會長、會務委員遴派制改為直選制。這一法案應該是阿扁就任總統後,國民黨在2001年推動直選案的參考版本。

 

他說,2016年民進黨第一次完全執政後,開始推動廢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他是徹底反對這種開民主倒車的作為的。主要的理由還是因為農業水權問題。

 

因為農業水權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而是歷代農民參與投資興建水利設施,才有今天的農業水權,祇是為了方便才登記在水利會名下,其實質還是農民公同共有的財產跟權利。如果沒有民選水利會將無法保障農民的灌溉用水。

 

他譴責農田水利法是「消滅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沒收農民水權、搶奪人民財產」,這些都將標記台灣民主運動起家完全執政的民進黨,如何為了「地方派系」選舉鬥爭,而採取「民粹而反民主、反人權」立法的「鴨霸、集權、反民主」的標籤。

 

 

100年前(1920年9月1日)烏山頭水庫正式動工,100年後的9月1日,原本要快樂慶祝的日子,嘉南農田水利會幹部卻為了護水護產上法院討公道,對照這張1919年2月,地方參與人士在八田與一技師(前排右二)帶領下的歡喜大合照,不知今天的執政者有沒有想過,百年後歷史會如何定義你們?(陳婉真翻拍)

 

蘇煥智說,10月1日後,嘉南農田水利會其實仍然依法存在,而水利會會員及農民會員權利仍然合法存在。因為:

 

1、農田水利法沒有任何一條規定農田水利會廢止或消失。反而在水利法第12條仍然明文規定水利會為公法人。

 

2、農田水利法第34條第二項雖然規定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不再適用。但依據信頼保護原則、法律不溯及既往之原則,並不影響嘉南水利會已經存在一百年以上的事實。

 

蘇煥智說,10月1日後農委會到水利會掛牌「農田水利署」或「農田水利處」也是違法越權的。因為:

 

1、法律並無明文授權農委會成立農田水利署及農田水利處。2、政府也並未合法徵收水利會的水權及水利設施及財產。這些資產仍屬全體會員所有,掛牌就等於強佔水利會財產。10月1日農委會派來的處長,就任就是違法,等於代表農委會強佔水利會財產,水利會會員當然有權可以拒絕其掛牌就任。

 

而現在開第一槍的是雲林農田水利會,今年2月因原任會長轉任不分區立法委員,農委會指派前南投水利會會長洪國浩代理,水利會會務委員於8月31日召開臨時會務委員會,自行選出資深幹部為臨時會長,代理會長洪國浩表示尊重。

 

號稱最會溝通的民主政府,對於水利會改制這麼重大的問題,過程既不溝通、又不民主,接下來還有什麼戲碼?我們且拭目以待。

 

 

作者簡介

陳婉真,曾擔任《中國時報》記者、美國《美麗島週刊》創辦人、立法委員、國大代表、台灣產業文化觀光推展協會理事長、綠色台灣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等職務。

 

她生於彰化縣,從小立志當新聞工作者,台灣師範大學畢業便後順利進入中國時報,仗義執言和使命必達、務實求真的精神,讓她在新聞界以犀利觀點聞名。

 

她在戒嚴時期挑戰禁忌,即投入政治改革,因此成為黑牢裡的政治犯,但是無畏無懼的堅持理想,不論藍綠執政,從不向威權低頭。

 

現在是自由撰稿人,想記錄主流媒體忽略的真實台灣故事,挖掘更多因為政權更迭而被埋沒的歷史。  

 

 

 

 以嘉南農田水利會為主體的「護水護產顧農民自救會」,8/31在台南市議會召開記者會,指責水利會改制是騙局,痛斥政府奪財違憲,並指派代表提出「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聲請,強力拒絕農委會預定10/1掛牌改制的行為。   (以上兩張照片由「護水護產顧農民自救會」提供

 

改制?奪產?農委會與農田水利會大鬥法開鑼!

 

作者/陳婉真

 

由全國各農田水利會幹部組成的「護水護產顧農民自救會」,繼8月31日在台南市議會舉行記者會,控訴水利會改制是騙局,實際上是搶奪農民財產;隨即於第二天9月1日轉戰首都台北市,再度召開記者會,並於會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訴求在本案訴訟裁判確定前,阻止國家強制沒收水利會的水權及資產;並阻止農委會農田水利署及全國 17個農田水利會於10月1日掛牌。

 

所謂「定暫時狀態之處分」,是依據行政訴訟法第298條的規定:公法上之權利因現狀變更,有不能實現或甚難實現之虞者,為保全強制執行,得聲請假處分。於爭執之公法上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也就是原告請求行政法院要求被告積極作成一定作為,以確保原告法律地位的權利保護措施。

 

最淺顯的例子是2013年馬王政爭時國民黨以開除黨籍欲讓王金平喪失不分區立委身分,拔除他的立院院長頭銜,王金平提出凍結其國民黨籍的假處分,台北地方法院裁決王的黨籍於北院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得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王金平因而保住他的立法院院長職位。

 

農田水利會改制問題的白熱化始自今年7月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法〉,其中爭議最大的是第23條規定:「農田水利會改制後資產及負債由國家概括承受。」並納入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管理。

 

多數人對水利會的運作其實並不了解,更不清楚水利會其實是沒有負債的,有很多都市化的水利會因為地目變更等因素,資產多得驚人,僅憑「概括承受」4個字,原本屬於公法人身分的全國17個農田水利會的房地產及水權等資產,全部收歸國有,國家連1毛錢的徵收或補償費用都不必支付,也沒有任何財產移轉程序,這樣的立法簡直比當年國民黨辦理耕者有其田時強徵地主土地還狠,當年至少還立了專法,並以實物土地債券及公營事業股票等作為徵收補償,號稱民主的台灣,怎麼這個政府的手段越來越像共產黨?

 

17個水利會中感受最深刻的是嘉南農田水利會,因為距今剛好1百年前的1920年9月,由台灣總督府技師八田與一負責規劃的嘉南大圳開工,歷經10年完工,當年嘉南大圳的建造費用6千6百多萬円,除政府撥款2674萬円,其餘部分全由灌區農民分攤,據嘉南農田自救會會長謝耀慶表示,當時農民實際出資超過70%以上,以那時每甲農地地價是313日圓推算起來,嘉南灌區的農民是生活在全台最苦難的地區,因為全台其他的水利會並無重大的水利工程費支出,就没有這麼龐大工程款負擔的壓力。

 

他說,老一輩的灌區內農民,按月繳交工程費,從日治到日本投降到國民政府接收,從繳交給勸業銀行到繳給戰後接收的台灣土地銀行,農民再辛苦都要支付這筆興建費用,但至少日本政府並未收歸國有,反而讓在總督府任職的八田與一辭去總督府職位,專心興建水庫,並確立水利會為公法人制度,實施已經長達百年,比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時間還久。

 

嘉南自救會會長謝耀慶提供的「曾文水庫灌溉工程徵收單」。嘉南平原是台灣最重要的穀倉,一般人卻不知道嘉南水利會灌區農民一百年來,持續為嘉南大圳等灌溉用水,付出了多少人力與金錢,才換得勉強夠用的水源,水源不足只能休耕或輪作,僅憑立法院強行表決通過的《農田水利法》就可以搶奪民產,形同共產黨。

 

接著,從1967年開始興建,費時6年完工的曾文水庫,總工程費60.38億元,農民出資58%,比政府出的還多,可以說目前全國農業用水的水權,是農民歷代祖先投資累積所換得的,並登記在水利會的名下,算是一種公同共有的形態,也有點類似祭祀公業的情形,政府為什麼可以未經合法徵收程序,就把這些財產及水權全部搶奪變成國家的?

 

謝耀慶說,嘉南農田水利會的灌溉區北起北港溪與雲林縣為界,南至二仁溪與高雄為隣,台南市轄區約佔總灌溉區60餘%,嘉義縣僅有3O餘%。因此特別選在台南市議會舉行記者會,謝耀慶並找了5位具代表性的水利會資深幹部,作為共同訴訟代表人,為農田水利法違法消滅水利會、沒收財產事件,共同提起行政訴訟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於9月1日記者會後送件。

 

護水護產顧農民自救會會長黃金春(右二)偕同嘉南自救會會長謝耀慶(右一)、嘉南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顏東義(左一),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律師也是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左二)陪同前往。蘇煥智說,接下來還有其他水利會農民會跟進。

 

包括早先釋憲案的提出,以及這次的行政訴訟,都是由擔任過立法委員及前台南縣長、目前執業律師的蘇煥智積極協調並幫忙寫訴狀,蘇煥智曾經在臉書上提到他和水利會有一段很深的淵源。

 

他說,1992年他首次返鄉參選立法委員,當時正巧遇到農民黃俊維抗繳水利小組費用,他以義務律師身分代表黃俊維跟嘉南水利會訴訟。

 

當時六甲珊瑚民主聯誼會剛成立不久,也跟著發起「抗繳水租運動」。他也投入抗繳運動,到各村落宣講,並收抗繳水租單。後來第一審判決黃俊維勝訴,而引起轟動,他也順利於當年以台南縣最高票當選立法委員。後來省政府也決定不再課徵水利小組費用。

 

反消滅水利會全國自救會9/1召開記者會,聲明消滅水利會違法違憲,10/1農委會若強行掛牌改制,將強烈抗爭。立法委員翁重鈞、林文瑞均到場聲援。

 

進入立法院後,他發現水利會已取消選舉改為政府遴派制。當時台灣爭取加入WTO,他擔心農業受進口農產品打擊;也擔心沒有民選的水利會,農民的水權恐將不保。乃提出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案送立法院,將會長、會務委員遴派制改為直選制。這一法案應該是阿扁就任總統後,國民黨在2001年推動直選案的參考版本。

 

他說,2016年民進黨第一次完全執政後,開始推動廢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他是徹底反對這種開民主倒車的作為的。主要的理由還是因為農業水權問題。

 

因為農業水權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而是歷代農民參與投資興建水利設施,才有今天的農業水權,祇是為了方便才登記在水利會名下,其實質還是農民公同共有的財產跟權利。如果沒有民選水利會將無法保障農民的灌溉用水。

 

他譴責農田水利法是「消滅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沒收農民水權、搶奪人民財產」,這些都將標記台灣民主運動起家完全執政的民進黨,如何為了「地方派系」選舉鬥爭,而採取「民粹而反民主、反人權」立法的「鴨霸、集權、反民主」的標籤。

 

 

100年前(1920年9月1日)烏山頭水庫正式動工,100年後的9月1日,原本要快樂慶祝的日子,嘉南農田水利會幹部卻為了護水護產上法院討公道,對照這張1919年2月,地方參與人士在八田與一技師(前排右二)帶領下的歡喜大合照,不知今天的執政者有沒有想過,百年後歷史會如何定義你們?(陳婉真翻拍)

 

蘇煥智說,10月1日後,嘉南農田水利會其實仍然依法存在,而水利會會員及農民會員權利仍然合法存在。因為:

 

1、農田水利法沒有任何一條規定農田水利會廢止或消失。反而在水利法第12條仍然明文規定水利會為公法人。

 

2、農田水利法第34條第二項雖然規定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不再適用。但依據信頼保護原則、法律不溯及既往之原則,並不影響嘉南水利會已經存在一百年以上的事實。

 

蘇煥智說,10月1日後農委會到水利會掛牌「農田水利署」或「農田水利處」也是違法越權的。因為:

 

1、法律並無明文授權農委會成立農田水利署及農田水利處。2、政府也並未合法徵收水利會的水權及水利設施及財產。這些資產仍屬全體會員所有,掛牌就等於強佔水利會財產。10月1日農委會派來的處長,就任就是違法,等於代表農委會強佔水利會財產,水利會會員當然有權可以拒絕其掛牌就任。

 

而現在開第一槍的是雲林農田水利會,今年2月因原任會長轉任不分區立法委員,農委會指派前南投水利會會長洪國浩代理,水利會會務委員於8月31日召開臨時會務委員會,自行選出資深幹部為臨時會長,代理會長洪國浩表示尊重。

 

號稱最會溝通的民主政府,對於水利會改制這麼重大的問題,過程既不溝通、又不民主,接下來還有什麼戲碼?我們且拭目以待。

 

 

作者簡介

陳婉真,曾擔任《中國時報》記者、美國《美麗島週刊》創辦人、立法委員、國大代表、台灣產業文化觀光推展協會理事長、綠色台灣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等職務。

 

她生於彰化縣,從小立志當新聞工作者,台灣師範大學畢業便後順利進入中國時報,仗義執言和使命必達、務實求真的精神,讓她在新聞界以犀利觀點聞名。

 

她在戒嚴時期挑戰禁忌,即投入政治改革,因此成為黑牢裡的政治犯,但是無畏無懼的堅持理想,不論藍綠執政,從不向威權低頭。

 

現在是自由撰稿人,想記錄主流媒體忽略的真實台灣故事,挖掘更多因為政權更迭而被埋沒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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