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發出的第一張紅通令,居然連正式的一個記者會都沒有,林鄭月娥1日告訴記者「執法過程不方便透露詳細情形,總之依法辦事」。 (圖/翻攝自林鄭月娥臉書)
作者/鄭漢良
中共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在2015年部署了一個所謂「天網」的行動,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予以配合並公佈了針對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人員的紅色通緝令,加大全球追緝力度,紅色通緝令就是所謂的「紅通」。根據美國總統川普的形容,國安法生效之後,中共連一國兩制這面招牌都費事修飾補粉,香港已無異於一般大陸城市。既然如此,香港於是有樣學樣也來個中式紅通。有法不用,何必立法?
中共繞過香港立法會自行爲香港炮製的一套香港國安法,從6月30日晚上11時開始生效以來,至今已一個多月,至於有多少人因爲違反國安法被捕,目前連政府都說不準,傳媒也只能用「涉嫌違反」來形容若干被捕者。國安法真正的「天字第一號」嫌犯,是23歲男子唐英傑,他被控在7月1日的「非法集會」中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兩項控罪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但因應香港國安法而成立的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卻一直閒着,直至今個月29日,香港「國安」終於處女下海,登門逮捕了3男1女鼓吹港獨的學生,他們都是「學生動源 」成員所組成的「創制獨立黨」的黨員。香港國安大檔頭李桂華在記者會上說,上述4個年齡才16歲至21歲的學生,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0條及21條,即分裂國家罪及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而被捕。李說,有一個團伙(香港法律慣用詞,以一個團伙來形容被捕者,是無罪推定的講法)近日在社交平台宣佈成立主張港獨的組織,綱領包括建立香港共和國、不設底線鬥爭、團結香港獨立派行動,並有宣言煽動他人加入。
講得再如何嚴重,說穿了不外就是以言入罪。不過香港國安法本來就是中共的出品,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因爲「零八憲章」而入獄,妻子因連坐法而被軟禁至幾乎精神崩潰,這就是以言入罪的最佳例子,香港人現在恐怕也得要領略一下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文字獄了。
大陸當年還沒有傲視全球專門用來監視人民的科技,鄧小平況且還說過「共產黨是罵不倒的」,今天坐擁金山銀山的新中國,卻連幾個十幾歲的少年在網上說要搞港獨搞分裂主義也不放過,煞有介事地勞動新中國在新香港成立的新國安處,用新國安法的名堂下登門進行逮捕。中共恐怕患了香港人俗語所稱「財多身子弱」的毛病矣。
到了7月30日,國安法再次發威,根據中聯辦旗下的大公報報導(人民日報也有報導),香港警方動用國安法向6個已經身在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發出通緝令。換言之,這是香港翻用中式紅通的手法。
香港紅通有幾點值得注意。首先,名單上有一個已經在美國生活了25年的美國公民朱牧民。根據大公報引述通緝令指,朱牧民涉嫌以臉書(Facebook)多次發文,推動美國政府向中國及香港官員實施制裁,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難怪朱牧民無奈地說「香港警方正在通緝一個向自己國家倡議及遊說的人」。
此外,爲什麼我一直要引述大公報的通緝報導?因爲香港國安發出的第一張紅通令,居然連正式的一個記者會都沒有,很多親共建制派的報紙都是引述所謂消息人士而報導有關新聞,包括馬雲擁有、警察消息靈通的南華早報,在8月1日的有關報導中,也是用了一句(the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has learned),即南華早報獲悉……,但直屬中聯辦的大公報當天已經引述通緝令內容報導有關消息。爲何如此重要的新聞,要如此的彆彆扭扭公佈天下?至今還沒有一個港府官員就紅通講過一句實實在在的話。林鄭月娥1日告訴記者「執法過程不方便透露詳細情形,總之依法辦事」。
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國際劣評如潮,對中共和香港發出的抵制和制裁更是無日無之,但有了法不用,當局又恐怕被國際識破是個鼠首兩端之輩,於是抓了幾個十幾歲的學生和通緝已經在海外的人,稍微意思意思。至於控告美國人朱牧民「勾結」美國,無論有多荒謬,更是要告訴全世界,香港國安法法力遍佈全球不是講講而已的。香港紅通看來不會在外國發生任何作用,反而會幫了這些人申請政治難民,當局換來的,恐怕只會是一臉尷尬的滿面通紅。
作者簡介
鄭漢良,從事新聞工作近40年,余紀忠時代曾服務美洲中國時報和台灣中國時報,退休前是中時副總編輯以及駐港特派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