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北京在香港實施國安法,英國首相約翰遜(右)給予BNO護照持有的港人居英權。中共的反制措施,基本上還是依循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左)之前的一句話:「首先他是中國公民。」(圖/優傳媒合成)
作者/鄭漢良
針對北京在香港實施國安法,英國糾正了23年前將香港主權和治權交回中國時所犯下的錯誤,即香港所有持英屬海外公民護照(簡稱BNO護照)的人以及直系親屬,現在都可以獲得英國5年居留權,之後可直接申請成為英國公民。倫敦當局不久前宣布,大約持有BNO護照的300萬港人從明年1月1日起即可以申請居留權,其中的條件之一就是申請人需要提供證明居英首半年有足夠財力支持生活費用。對今天大部分的港人而言,這其實不算是什麼條件。
中共對英國此舉可說是大發雷霆,外交部發言人披露,香港回歸時中英曾就BNO護照問題互換備忘錄,英方在備忘錄中,明確承諾不給予持有BNO護照的香港中國公民在英居留權,因此首相約翰遜如今給予BNO護照持有的港人居英權,是違反承諾,出爾反爾。由此可見,倫敦今天可說是糾正了當年的錯誤,明明是英屬海外國民的護照,為什麼香港的BNO當年就不能擁有居英權?
北京為了反制英國的BNO新措施,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日前表示,由於英方違反承諾在先,中方將考慮不承認BNO作為有效旅行證件,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北京的反制措施,建制派中人都認爲其實真正影響不大,港府行政會議成員、親共政黨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甚至形容所謂的反制措施只屬「象徵式」而已。
問題就正正出在這裏。首先,誠如中美貿易戰所帶來的啓示,由於關係不對等,中國對美貿易龐大的順差造成美國在關稅戰中幾乎穩勝的局面。英國給予300萬BNO港人居英權,難道中國可以給予300萬英國人居中權作爲報復措施嗎?「考慮不承認BNO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只是用來虛晃一招的場面話而已,因爲衆所周知,大多數的港人都用特區護照作爲旅行證件,就算擁有BNO護照的,大多都放在抽屜裏面封塵。
根據英國公佈的新BNO方案,所有在1997年前在香港出生的人都符合BNO資格,不管之前有沒有申請過BNO護照,也不管BNO護照是否已經逾期。今天北京只不過是「考慮不承認」大多數港人已經棄而不用的BNO護照,你說這個反制措施有多無聊?
中共這個反制措施,基本上還是依循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之前的一句話:「首先他是中國公民。」銅鑼灣書店老闆之一的李波離奇在港失蹤,之後離奇出現在大陸的央視,引起大陸強而有力部門人員在港執法的疑雲。王毅2016年與時任英國外相的夏文達(Philip Anthony Hammond,臺灣譯作韓蒙德)會面時,提及李波的英國國籍問題,王當時說,李波「首先是中國公民」,此話一出,即在香港引起一輪爭議及恐慌。
就李波可能持有英國護照一事,王毅指出根據香港基本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李波「首先是中國公民」。王毅的意思很簡單,不管你拿什麼國家護照,只要你在入籍他國之前是中國人,你就符合所謂「首先是中國公民」的資格。
中共是個靠經濟全球化而發跡的政權,但它的政治視野卻非常之土包。人所共知,今天人人都有選擇國籍的自由,只要符合條件,以及宣誓效忠入籍的國家,你的護照就是你的國籍證明,沒有什麼首先不首先之分。
王毅的潛臺詞其實是說,不要以爲一本外國護照就是護身符,在中共眼中,你「首先是個中國公民」。因此,李波如此,入籍瑞典的桂民海也是如此,他們都「首先是中國公民」,也因如此,瑞典使館人員想見牢中的桂民海一面,也遭到中共拒絕。
根據加拿大副總理方慧蘭(Christina Freeland)的保守估計,目前在香港的加拿大公民一共有30萬人左右;澳洲則估計有10萬人;美國有8.5萬人。上述這些數據中,包括了數目不明的「首先是中國公民」。換言之,根據中共的定義,香港大概有數以十萬計的西方國家護照持有人,統統「首先是中國公民」。
然而,就算依循王毅的說法,回歸前在香港出生的港人是否「首先是中國公民」,絕對值得商榷。英國殖民時代的香港,政府辦公室掛有「老闆娘」伊麗莎白女皇的頭像,警察部門叫做皇家警察,出生的港人身份證、護照也有殖民政府的龍獅徽號,統統屬於英屬土海外公民,他們顯然不屬於「首先是中國人」的一羣。嚴格而言,首先他們都是外國公民。否則出生於臺灣的美國兩任運輸部長趙小蘭豈非也「首先是個中國公民」,隨時遭到中國大陸的法辦?
作者簡介
鄭漢良,從事新聞工作近40年,余紀忠時代曾服務美洲中國時報和台灣中國時報,退休前是中時副總編輯以及駐港特派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