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反菊議員說:高雄人不欠她,她欠高雄人 - umedia 優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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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反菊議員說:高雄人不欠她,她欠高雄人
2020-07-13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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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員陳麗娜和李雅靜再向陳菊喊話,欠高雄人一個氣爆善款真相,她們希望陳菊鼓起人生最後的道德勇氣,自行婉拒出任監察院長、坦然接受調查。(圖/翻攝自李雅靜臉書)

 

優傳媒記者黃世澤/高雄報導

 

立法院17日將行使監察院人事同意權,飽受爭議的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風雨欲來風滿樓,國民黨中央和立院黨團揚言將在場內場外全力杯葛,高雄市「反菊」小組今天北上前往聲援。

 

高雄市議會731氣爆調查小組召集人陳麗娜和議員李雅靜等人今北上監察院舉行記者會,指陳菊在處理氣爆善款時,市府局處「自行留用」逾3億民眾捐款,以及,集體訴訟律師費由300萬元暴增28倍,變成6532萬元等疑點,要求陳菊在爭議釐清前自動退出提名。

 

「她欠高雄人一個氣爆善款真相」,陳麗娜再度向陳菊喊話,縱使陳菊當年坐過國民黨黑牢,高雄人從不欠她,何況在高雄當了12年市長,更不欠她,反而是她欠高雄人一個氣爆善款真相。她希望陳菊鼓起人生最後的道德勇氣,自行婉拒出任監察院長、坦然接受調查。

 

監察院調查731氣爆案,認定有不當運用民間捐款,曾於6月16日通過對高雄市政府糾正案。

 

高雄市氣爆調查小組召集人陳麗娜曾進行過經一年多調查,認為善款運用存在「自行挪用善款、浮編律師費、隱匿捐款資訊」等問題,這些問題都與陳菊有關,若是出自陳菊授意或同意,極可能構成對陳菊的彈劾。

 

陳麗娜又說,調查小組發現,有4筆善款直接被挪給特定局處自行規畫使用、無須提報計畫給善款管理委員會。其中3筆有指定捐款並簽署同意書,但台灣區珠寶公會3204萬餘元捐款沒指定用途,卻也被挪給特定局處使用,當初這筆捐款由陳菊代表接受,最後挪給特定局處使用是否出於陳菊授意?目的為何?難道不應該查清楚嗎?

 

陳麗娜對律師支出也質疑,陳菊在103年9月3日提出的國賠律師補助費計畫裡,採用「集體訴訟」機制,由於有「每增加一人補助一萬,最高補助50萬」的天花板,律師費用較低,只須300萬元。但菊市府在同年9月30日提出的代位求償計畫卻拿掉了集體訴訟,律師費馬上暴漲。

 

陳麗娜統計發現,委請市府代位求償有3140件,整理後分為六大案起訴,「雖無集體訴訟之名,卻有集體訴訟之實」。若採集體訴訟機制,六大案每案最高補助50萬元律師費,加起來只要300萬元。但市府拿掉集體訴訟機制後,使用善款幫市府打官司,支付律師費高達6532萬元,多了28倍。

 

陳麗娜表示,陳菊已卸任,調查小組對她沒有約談之權,因此將相關資料移送監察院陳情,並要求盡速調查。陳麗娜與國民黨要求監察院馬上約談陳菊,釐清她在氣爆善款不當使用案中的角色及疏失。她也呼籲陳菊在爭議釐清前應自行退出監察院長提名,以免晚節不保。

 

在高雄市長補選中出現挺菊和反菊不同聲調,市長參選人陳其邁力挺陳菊是民主鬥士,國民黨參選人李眉蓁挺國民黨團要陳菊拒絕出任監察院長。

 

高雄市政府表示,民間捐款專戶管理會決議「如有指定捐款部分,無須另提計畫審議,請依捐款人指定用途規劃辦理,並將辦理成果送管理會報告。」自屬適法妥當,因此,所謂「未經委員會審查即將善款挪用於特定局處」、「容許局處自行留用民眾捐款而隱匿捐款資訊」顯有誤解。

 

律師費暴漲的部分,市府說有關債權讓與及律師費用計畫的相關疑義,已經過監察院詳細調查,並無不法。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和李雅靜再向陳菊喊話,欠高雄人一個氣爆善款真相,她們希望陳菊鼓起人生最後的道德勇氣,自行婉拒出任監察院長、坦然接受調查。(圖/翻攝自李雅靜臉書)

 

優傳媒記者黃世澤/高雄報導

 

立法院17日將行使監察院人事同意權,飽受爭議的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風雨欲來風滿樓,國民黨中央和立院黨團揚言將在場內場外全力杯葛,高雄市「反菊」小組今天北上前往聲援。

 

高雄市議會731氣爆調查小組召集人陳麗娜和議員李雅靜等人今北上監察院舉行記者會,指陳菊在處理氣爆善款時,市府局處「自行留用」逾3億民眾捐款,以及,集體訴訟律師費由300萬元暴增28倍,變成6532萬元等疑點,要求陳菊在爭議釐清前自動退出提名。

 

「她欠高雄人一個氣爆善款真相」,陳麗娜再度向陳菊喊話,縱使陳菊當年坐過國民黨黑牢,高雄人從不欠她,何況在高雄當了12年市長,更不欠她,反而是她欠高雄人一個氣爆善款真相。她希望陳菊鼓起人生最後的道德勇氣,自行婉拒出任監察院長、坦然接受調查。

 

監察院調查731氣爆案,認定有不當運用民間捐款,曾於6月16日通過對高雄市政府糾正案。

 

高雄市氣爆調查小組召集人陳麗娜曾進行過經一年多調查,認為善款運用存在「自行挪用善款、浮編律師費、隱匿捐款資訊」等問題,這些問題都與陳菊有關,若是出自陳菊授意或同意,極可能構成對陳菊的彈劾。

 

陳麗娜又說,調查小組發現,有4筆善款直接被挪給特定局處自行規畫使用、無須提報計畫給善款管理委員會。其中3筆有指定捐款並簽署同意書,但台灣區珠寶公會3204萬餘元捐款沒指定用途,卻也被挪給特定局處使用,當初這筆捐款由陳菊代表接受,最後挪給特定局處使用是否出於陳菊授意?目的為何?難道不應該查清楚嗎?

 

陳麗娜對律師支出也質疑,陳菊在103年9月3日提出的國賠律師補助費計畫裡,採用「集體訴訟」機制,由於有「每增加一人補助一萬,最高補助50萬」的天花板,律師費用較低,只須300萬元。但菊市府在同年9月30日提出的代位求償計畫卻拿掉了集體訴訟,律師費馬上暴漲。

 

陳麗娜統計發現,委請市府代位求償有3140件,整理後分為六大案起訴,「雖無集體訴訟之名,卻有集體訴訟之實」。若採集體訴訟機制,六大案每案最高補助50萬元律師費,加起來只要300萬元。但市府拿掉集體訴訟機制後,使用善款幫市府打官司,支付律師費高達6532萬元,多了28倍。

 

陳麗娜表示,陳菊已卸任,調查小組對她沒有約談之權,因此將相關資料移送監察院陳情,並要求盡速調查。陳麗娜與國民黨要求監察院馬上約談陳菊,釐清她在氣爆善款不當使用案中的角色及疏失。她也呼籲陳菊在爭議釐清前應自行退出監察院長提名,以免晚節不保。

 

在高雄市長補選中出現挺菊和反菊不同聲調,市長參選人陳其邁力挺陳菊是民主鬥士,國民黨參選人李眉蓁挺國民黨團要陳菊拒絕出任監察院長。

 

高雄市政府表示,民間捐款專戶管理會決議「如有指定捐款部分,無須另提計畫審議,請依捐款人指定用途規劃辦理,並將辦理成果送管理會報告。」自屬適法妥當,因此,所謂「未經委員會審查即將善款挪用於特定局處」、「容許局處自行留用民眾捐款而隱匿捐款資訊」顯有誤解。

 

律師費暴漲的部分,市府說有關債權讓與及律師費用計畫的相關疑義,已經過監察院詳細調查,並無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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