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的立法主要是在震懾外部力量,其中主要是美國,並切斷港獨與台獨的串連與結合。(圖/翻攝自YouTube)
作者/張陌
港區國安法人大常委會正式表決通過,香港在回歸中國23年後,終於有了一部國安法,法案刻意選在6月30日通過,當然是為了紀念香港當年是在7月1日凌晨回歸的標誌性時刻,並以此表明,此後的香港將不再為外力挾制。
這部法律針對四個範疇的犯罪,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外部勢力干預。根據香港籍的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的分析,「分裂國家」針對的就是港獨和分離主義;「恐怖活動」是指去年反送中事件出現的「黑暴」行為。「外部勢力干預」則指外國在香港培植代理人,資助反華力量,策動、組織香港動亂。這一部分也涉及台灣,以及一些NGO。
至於「顛覆國家政權」,則是針對外部勢力利用香港作為反對、顛覆中共的基地。因此前述的「外部勢力干預」的行動,恐亦同時觸犯「顛覆政權」的罪責。
這部法律主要是截斷港人與諸如美國、英國或甚至是台灣的連結,讓香港已日趨猖熾的港獨活動、以及向中國內部蔓延的動亂的苗頭,得以因此遏止,讓香港不再是一個「一國兩制」名義下的顛覆基地。
北京並無意讓香港從此失去了區域金融中心、貿易中心與航運中心的地位,因此可以預期,法律通過之後的香港,應該不會有不少人所擔憂的「大逮捕」。有外媒散播法律通過後就會拘捕黃之鋒、黎智英兩人的說法,可能更多的是捕風捉影。
之前就已傳出,草案中沒有提及法律追溯力,故不會溯及既往;因此,逮捕黎、黃的說法就更屬無中生有。如果法律一通過就能立即逮捕北京所厭惡或視之為眼中釘的頭疼人物,那麼反而坐實了這是一部政治立法的指控,以及北京不是一個會信守其莊嚴承諾、依法行政的政府的形象。
國安法的立法主要是在震懾外部力量,其中主要是美國,並切斷港獨與台獨的串連與結合。從太陽花運動之後,港、台兩地的獨立運動者就開始有了第一類接觸,並進行運動技術的切磋交流與學習,2014的雨傘運動與2019的反送中運動,都可以看到太陽花的影子,後者色彩尤其濃烈,2019年7月1日抗爭者攻入立法會,就與太陽花2014年3月18日攻入立法院如出一轍,更有人在立法會議場的牆上噴漆,寫著「HK太陽花」,其間脈絡可謂一目瞭然。
然而,隨著美中關係的惡化,美國在香港的作為也不可能戛然而止,美國務卿蓬佩奧已在其國務院網站發表聲明,宣布對中共現任和前任官員進行簽證限制,指控這些官員對破壞香港高度自治負有責任或是共犯。不過,未來美國要調動香港內部的反中作為,將顯得更為困難。
「香港牌」不好打或打不了的情境下,美國的選擇可能就是更大比例和規模地狂打「台灣牌」。
這部「國安法」的歷史大背景,就是美中陷入「新冷戰」的歷史趨勢與結構底下,北京認知到不能再讓敵人將亂子出到自家的客廳裡,所以下定決心制定這部法律,而美國既然不能再在中國的客廳裡搬弄是非,那當然就是在它門口的台灣海峽興風作浪了。
法案刻意選在6月30日通過,當然是為了紀念香港當年是在7月1日凌晨回歸的標誌性時刻,並以此表明,此後的香港將不再為外力挾制。(圖為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翻攝自YouTube)
因此港區國安法完成立法,直接意味著台灣將成為新的歷史階段中,「主要的」制中武器,亦即,在這一塊並不太寬闊的水域與區塊上,未來的一段年月裡,將出現難以估計的高浪與風波,若是其間的各個玩家把持不住,更有可能擦槍走火,演變成逆轉歷史的風暴。
「台灣牌」的風險在於,它具有「軍事」成分,「香港牌」只有「政治」成分,卻沒有軍事風險,但「台灣牌」卻有軍事風險,而如今的形勢也顯示,它正在迅速走向軍事化。美國共和黨籍聯邦參議員霍利已在6月11日提出「台灣防衛法(Taiwan Defense Act)」草案,認為中國可能對台採取「既成事實」(fait accompli)的策略,迫使台灣接受統一,美國因此必須保持抵制中國這項策略的能力。
該草案要求自明年起連續6年,每年4月底之前,美國防部長必須向國會提交報告,說明如何增進美國軍隊聯合作戰能力,以對抗中國政府這項策略的推進。這項法案最終被通過的可能性很高,它等於以法律要求升高在台海的軍事對抗性,台海升高為全球「火藥庫」的風險正以超音速揚升。
霍利提案的前兩天6月9日,美國行政專機C40沿台灣西部沿海飛行,再轉入南海,同一天開始,解放軍軍機已9度侵入台灣防空識別區內的海峽西南海域,而美軍亦不甘示弱,於6月20日之後,連續8天派偵察機或加油機飛掠巴士海峽。
這種直接以武器宣示勢力範圍的行動,是火藥最容易被不慎點燃的危險狀態。就像蔡英文第一任就任不久後出訪時,雄三飛彈不慎被一名士官按下按鈕射出一般,戰爭可能在睡夢中就被引爆。
香港國安法通過,敲響的卻不是香港的警鐘,而是關於台灣的安危。有識者,應看出其中的險巇,並有所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