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或其代理人沒有特殊豁免權,當他們為惡時,人民有權反抗!(圖/翻攝自YouTube)
作者/彭懷恩
2020年5月25日,美國明尼蘇達州明尼亞波利斯,46歲的非裔美國人喬治.佛洛依德因涉嫌使用假鈔被捕時,白人警察蕭艾單膝跪蓋佛洛依德脖頸處超過八分鐘而致死。一名目擊者用手機直播了佛洛依德被跪壓的影片上傳,引發了美國全境的示威暴動,使原本緊張的種族關係,更加嚴峻。
以《反民主》一書挑戰西方自由民主的學者傑森.布倫南(Jason Brennan),在新書《暴民法》(When All Else Fails, 2019)直言,當國家為惡,政治失控,正義失靈時,人民的反抗,無罪!
傑森.布倫南直言,當國家為惡,政治失控,正義失靈時,人民的反抗,無罪!(圖/作者彭懷恩提供)
作者用兩個例子對比,讓我們思考,當政府作為保護人民生命、自由、安全的代理人時,卻反過來壓迫委託人,難道人民不能立刻反抗嗎?
A:你在公園散步,見到一位壯漢扼者一個青少年脖子,那位受害人痛苦的呻吟:「我不能呼吸!」此時,你袋中剛好有枝手槍,是否應該拿出來射擊?
B:你在公園散步,見到一位警察扼者一個青少年脖子,那位受害人痛苦的呻吟:「我不能呼吸!」此時,你袋中剛好有枝手槍,是否應該拿出來射擊?
對於A例,很多人都會同意為了救人,旁觀者有權利去開槍,但對於B例恐怕多數人都不支持你動手。
布倫南在這本書中,以嚴謹論辯,強調這兩者其實是一樣的,政府並不具備「特殊權威性」。即政府和政府的代理人並沒有某種豁免權不受暴力反抗,他稱之為「道德平等論」。
具體而論,喬治.佛洛依德即將被警察「跪殺」致死的時刻,旁人為了阻止國家暴力,應該立刻採取行動,道德上,甚至允許殺死警察!
赫緒曼指出,組織的成員面對組織從事不良行為時,主要的反應可以分為三種:叛離、抗議及忠誠。(圖/作者彭懷恩提供)
哈佛大學教授赫緒曼(Albert Hirschman)的名著《叛離、抗議與忠誠》(Exit, Voice, and Loyalty),指出組織的成員面對組織從事不良行為時,主要的反應可以分為三種:
第一種是叛離,即成員選擇離開。
第二種是抗議,即對組織內有實權的人表達不滿、異議。
第三種是忠誠,即儘管知道組織有缺點,依然不離不棄。
許多政治哲學家似乎認為,我們回應政治壓迫或不正義的方式,只限於叛離、抗議與忠誠,且都應遵守法律,且無權反擊政府的代理,尤其是民主政府的官員。
布倫南提出第四種選擇,反抗(resistance),包括消極的不服從,以及更積極的反抗,只要國家做出不正義的行為,這些反抗依然是正當的!
作者認為,對政府或其代理人採取防禦性行動的道德門檻,和對平民採取防禦性門檻,應該是一樣高,即政府或其代理人沒有特殊豁免權,當他們為惡時,人民有權反抗!
作者簡介
彭懷恩,現任世新大學新聞系兼任客座教授,曾任世新大學新聞系主任、新聞傳播學院院長,及中國時報主筆、時報雜誌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