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觀點》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之差異 - umedia 優傳媒  

新聞 / 焦點內容
《法律觀點》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之差異
2020-04-09 14:41:00
A+
A
A-

《法律觀點》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之差異

作者/黃柏榮律師

 

繼前一次介紹我國公司組織種類後,有許多讀者詢問有限公司

與股份有限公司的異同,故本文就創業者較關心的幾個異同之

處簡述如下:

1. 決策機關:

有限公司由各股東或出資額比例決議,而股份有限公司業務

執行通常仰賴董事會運作。

2. 表決權:

有限公司原則上每一股東具有ㄧ表決,如章程另有約定以出

資額多寡計算時,例外依出資額比例計算;股份有限公司原

則上一股即具有一表決權。

3. 出資或股份的轉讓:

有限公司的股東轉讓出資額時,須要其他股東的同意,而同

意的成數,視該股東是否具有董事身分而有所不同;股份有

限公司除有法定事由外,股東得自由轉讓持股。

4. 監察權之行使

有限公司由不執行業務之股東行使監察權,而股份有限公司

則由監察人行使監察權。

作者簡介

黃柏榮律師,定恆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於臺北、桃園、台南

、高雄、屏東、臺東執業。

黃柏榮律師的專業領域除傳統民、刑事案件外,著重於公司商

務法律、經營權爭奪問題、不動產法律事務,包括公司法規遵

循、合約審閱、企業結合及智慧財產權紛爭解決、土地開發、

不動產法律問題等。

《法律觀點》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之差異

作者/黃柏榮律師

 

繼前一次介紹我國公司組織種類後,有許多讀者詢問有限公司

與股份有限公司的異同,故本文就創業者較關心的幾個異同之

處簡述如下:

1. 決策機關:

有限公司由各股東或出資額比例決議,而股份有限公司業務

執行通常仰賴董事會運作。

2. 表決權:

有限公司原則上每一股東具有ㄧ表決,如章程另有約定以出

資額多寡計算時,例外依出資額比例計算;股份有限公司原

則上一股即具有一表決權。

3. 出資或股份的轉讓:

有限公司的股東轉讓出資額時,須要其他股東的同意,而同

意的成數,視該股東是否具有董事身分而有所不同;股份有

限公司除有法定事由外,股東得自由轉讓持股。

4. 監察權之行使

有限公司由不執行業務之股東行使監察權,而股份有限公司

則由監察人行使監察權。

作者簡介

黃柏榮律師,定恆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於臺北、桃園、台南

、高雄、屏東、臺東執業。

黃柏榮律師的專業領域除傳統民、刑事案件外,著重於公司商

務法律、經營權爭奪問題、不動產法律事務,包括公司法規遵

循、合約審閱、企業結合及智慧財產權紛爭解決、土地開發、

不動產法律問題等。

加入好友
優傳媒 版權所有 ©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首頁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隱私權政策 / 著作權與轉載授權 / 合作夥伴 / 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