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許願池》租屋大哉問系列一:冷氣壞了誰要修? - umedia 優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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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許願池》租屋大哉問系列一:冷氣壞了誰要修?
2020-03-20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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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繕的責任歸屬,先看契約怎麼約定,如契約沒有約定,則由房東負擔。(圖/翻攝自YouTube)

作者/許苑律師

「律師,我在外面租房子住,夏天要開冷氣時卻發現冷氣壞掉了,修冷氣或換冷氣要花的錢也不少,我可以請房東來處理嗎?」

 

「律師,我租的房子是頂樓,最近梅雨季開始一直下雨,竟然天花板開始漏水!已經通知房東來處理好幾次了,但房東都不理我,我該怎麼辦啊?」

 

很多房東並沒有住在租出的房子附近,所以,當租屋處的家具、電器在正常使用之下卻壞了,甚至有漏水、壁癌等等影響居住品質的事情時,常常衍生租客和房東之間的矛盾和爭議。

 

站在房東的立場,房屋是承租人在使用的,東西壞了當然要由承租人自己處理!

 

反過來,站在承租人的立場,房東應該要負責維持基本的居住品質才對吧!

 

◎房東應保持屋況合於約定使用的狀態

 

民法第423條規定:「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

 

依據這個條文,房東對出租的房屋負有一個「保持義務」,要讓這個房屋保持在「當初約定好」的狀態。

 

◎修繕的責任歸屬,先看契約怎麼約定,如契約沒有約定,則由房東負擔

 

租屋處需要修繕時,到底由誰來負責修繕?

 

有些租屋基本觀念的人,可能會理所當然的說:房東有修繕房屋的義務!但其實,這樣直接的觀念是有些危險的,容易讓人一不小心就忽略租賃契約怎麼寫。

 

法律條文是這樣規定的:「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民法第429條第1項)中間那句「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才是最重要的。

 

因此,我們必須先翻開租賃契約,看看契約裡面有沒有針對修繕責任有特別的約定,如果沒有,才可以放心的大聲說:房東應該負責修繕。

 

◎催告房東修繕後,如房東不理會,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繕後要求房東付修繕費

 

當租屋處需要修繕,而且也應該由房東負責修繕的時候,承租人究竟該怎麼做呢?

 

依據民法第430條規定,承租人首先要先通知房東,定一個合理的時間要求房東修繕,如果房東在期限內沒有來修,這時候,承租人有兩個選擇:(1)終止租約、(2)自行修繕。

 

當你選擇(2)自行修繕的時候,因為你是代替房東履行修繕義務的,所以這筆修繕費用當然應由房東來支付。這時候,你可以向房東求償修繕費用,或是在下次付房租的時候,把修繕費用從租金當中扣掉喔! 

 

 

作者簡介

許苑律師,政大法律系畢業,於台北執業。 執業之外,尤喜歡文字。作者擅長用淺白入裡的語言,化作有血有肉的生活故事。希望藉此賦予法律從雲端走下來的生命,有助於法律被輕鬆理解,使人因容易獲得啟發而掌握權益。       

 

修繕的責任歸屬,先看契約怎麼約定,如契約沒有約定,則由房東負擔。(圖/翻攝自YouTube)

作者/許苑律師

「律師,我在外面租房子住,夏天要開冷氣時卻發現冷氣壞掉了,修冷氣或換冷氣要花的錢也不少,我可以請房東來處理嗎?」

 

「律師,我租的房子是頂樓,最近梅雨季開始一直下雨,竟然天花板開始漏水!已經通知房東來處理好幾次了,但房東都不理我,我該怎麼辦啊?」

 

很多房東並沒有住在租出的房子附近,所以,當租屋處的家具、電器在正常使用之下卻壞了,甚至有漏水、壁癌等等影響居住品質的事情時,常常衍生租客和房東之間的矛盾和爭議。

 

站在房東的立場,房屋是承租人在使用的,東西壞了當然要由承租人自己處理!

 

反過來,站在承租人的立場,房東應該要負責維持基本的居住品質才對吧!

 

◎房東應保持屋況合於約定使用的狀態

 

民法第423條規定:「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

 

依據這個條文,房東對出租的房屋負有一個「保持義務」,要讓這個房屋保持在「當初約定好」的狀態。

 

◎修繕的責任歸屬,先看契約怎麼約定,如契約沒有約定,則由房東負擔

 

租屋處需要修繕時,到底由誰來負責修繕?

 

有些租屋基本觀念的人,可能會理所當然的說:房東有修繕房屋的義務!但其實,這樣直接的觀念是有些危險的,容易讓人一不小心就忽略租賃契約怎麼寫。

 

法律條文是這樣規定的:「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民法第429條第1項)中間那句「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才是最重要的。

 

因此,我們必須先翻開租賃契約,看看契約裡面有沒有針對修繕責任有特別的約定,如果沒有,才可以放心的大聲說:房東應該負責修繕。

 

◎催告房東修繕後,如房東不理會,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繕後要求房東付修繕費

 

當租屋處需要修繕,而且也應該由房東負責修繕的時候,承租人究竟該怎麼做呢?

 

依據民法第430條規定,承租人首先要先通知房東,定一個合理的時間要求房東修繕,如果房東在期限內沒有來修,這時候,承租人有兩個選擇:(1)終止租約、(2)自行修繕。

 

當你選擇(2)自行修繕的時候,因為你是代替房東履行修繕義務的,所以這筆修繕費用當然應由房東來支付。這時候,你可以向房東求償修繕費用,或是在下次付房租的時候,把修繕費用從租金當中扣掉喔! 

 

 

作者簡介

許苑律師,政大法律系畢業,於台北執業。 執業之外,尤喜歡文字。作者擅長用淺白入裡的語言,化作有血有肉的生活故事。希望藉此賦予法律從雲端走下來的生命,有助於法律被輕鬆理解,使人因容易獲得啟發而掌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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