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外交部長、現任駐英代表林永樂,當年並沒有把作者視為「匪類」,且能當朋友般的相處,這樣的友誼讓他感動在心。(圖/翻攝自YouTube)
作者/董念台
好像是民國六十七年吧。我被台中的二房東誣告毀損罪,因當時只要被告,就會嚇得莫名的必須「跑路」!
在走頭無路時,只好暫住兒時玩伴木柵租屋處。
玩伴因在外交部上班,還有固定的收入,所以每日給我三十元,讓我可以混個一整天!
每次我們騎機車到外交部後,我就去買份聯合報 ,再跑去當年的希爾頓飯店「蹲廁所」,邊抽著廁所裡的煙屁股,邊看分類廣告,看看有無可以變出鈔票的機會。
當時最大的享受就是每星期六的聚餐,由外交部人事處熊科長請客,或是由前任的外交部長林永樂輪著請一次,玩伴當然也拉著我這個通緝犯,共享北一女附近的餐館美食。
我真的很感激熊科長和林永樂,他們並沒有視我為「匪類」,且能將我當朋友般的相處。這樣的友誼竟然在林永樂擔任外交部長時,還曾幫了我一個大忙,真讓我感動在心。
所幸隔沒幾個月,我包了一個廣告企劃案,很快的賺了三十多萬。再又從自己獨創的廉讓中心賺 了不少,當然又變回了「有為青年」!
我一生中有很多次「為義被害」,也習慣了走頭無路的無奈,所以很能適應人性的現實和羞辱。
我更要會從無路之中熬出一條路來,否則我怎可能成了現實社會「九命怪貓」呢?
作者簡介
董念台,可說是當今社會唯一擁有黑色資歷完整的人頭流氓。
因國二慘遭退學。跑去陸軍士校混了一年多。後因開除,去陸軍官校十八期,半年後還是被開除。
自從被警備總部以「人頭流氓」去管訓隊唱了「綠島小夜曲」後,命運就大不同。
曾待過警局拘留所、司法看守所、司法監獄。連軍事看守所、軍人監獄、軍人覆補隊,亦沒有少過。
最後因成立了再生受刑人中心,闖出了名號,開始略懂如何免除牢獄之災。他的黑色經歷,很可能是台灣僅有。他文筆還行,在此,他將以這些經歷寫出他的社會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