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2月14日,台灣新生報報導警備總司令部通緝施明德的訊息。(圖/翻拍自《26天大逃亡》)
作者/陳婉真
在總統及國會大選的煙硝味中,催生台灣民主化最重要的「美麗島事件」40週年紀念活動,一如預期,並沒有引起太多的關注;大逮捕的漏網之魚——施明德長達26天的大逃亡,過程的緊張刺激、國民黨政府重金懸賞、媒體的大篇幅報導,幾乎是那一代人共同的記憶,也讓施明德得到「美麗島戰神」的封號,而今也鮮少人提及了。
施明德出獄後我們第一次見面時,他是如何擺脫情治人員的天羅地網成功脫身,當然是我最想知道的事,何況他第一站就是跑去家父的住處敲門。
施明德說,當時他們住在林義雄家(今義光教會)樓上,1979年12月13日清晨大逮捕行動開始前,住家附近早已滿佈警特人員,因為同一個地點的逮捕名單,就有林義雄、施明德、陳菊、呂秀蓮等4人,還有一個難纏的美國人——施明德的妻子艾琳達。
施明德從不諱言他和艾琳達的結婚是「政治婚姻」,因為他是蔣中正過世後獲得減刑,算是假釋中的政治犯,如果再犯案被捕,以當時的政治環境必死無疑,娶個美國籍的妻子,萬一被捕,國民黨政權多少會投鼠忌器,具有很強的保護作用,而艾琳達一方面基於她的政治信仰,加上英雄崇拜的心理,從大逮捕開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的確發揮了很大的「千里救夫」功效(她在第二天下午遭到警政署約談,並同意於12月15日「自動離境」)。
「清晨五點左右,樓下一片吵雜聲,很快我們家門口也有人來敲門,我知道是要來逮人了,琳達用椅子擋住大門,叫我趕快逃走,她說我如果不逃走,一定會被槍斃,我穿著睡衣拖鞋,也沒有時間思考,就從陽台跳到隔壁日式房子的屋頂,從我們家信義路巷子往西一直到新生南路上,都是日本宿舍,我就一路踩著宿舍屋瓦跑在屋頂上,到了新生南路旁才跳下來,所幸四下無人,我佯裝成晨起路跑的人,趕快攔了一部計程車到令尊的住處。」即使事隔三十多年,施明德詳述他逃亡的細節那一幕,一直牢牢印在我的腦海裡。
家父那時在台北市中興橋頭附近租屋兼做小生意,往來人士多而雜,不方便藏匿施明德,但他們還是熱情接待他,並趕緊找衣褲及鞋子讓他換上,隨即叫同住的二弟陳子仁陪同施明德,一起搭計程車到中和找林樹枝,林樹枝立刻予以接待,請他先住他家,施明德並要二弟到姚嘉文家通知他開始逮人了,二弟把身上所有的現鈔掏出來給施明德,僅留一點計程車費趕到姚嘉文家,在電梯口被憲警人員攔住,略事盤問後就被趕離現場。
那個時候我已在美國,聽到大逮捕後即展開各項救援工作,人在美國的許信良立刻強力主張各台灣人社團應該團結起來,成立一個組織對抗國民黨政權,我們很快就聯合包括美國、日本、歐洲等各地台灣人社團,成立「台灣建國聯合陣線」,揚言要讓國民黨這個罪惡政權徹底從地球上消失,那篇宣言讓國民黨政權暴跳如雷,我們從此被列為無法返鄉的「黑名單」。
施明德的成功逃脫,讓政府顏面盡失,當天立刻發布通緝令,有效期間長達25年,並祭出50萬元的獎金為利誘鼓勵檢舉,而各大報紙及廣播電視媒體全面持續報導大逮捕的消息,並報導很多高雄人權日遊行中「暴徒」(事後被查出是情治人員混入群眾中製造暴亂再嫁禍黨外人士)襲警的畫面,媒體把施明德形容成江洋大盜、十惡不赦、狼心狗肺、喪盡天良...,警備總部一再警告,窩藏施明德者將與被藏匿人同罪,而施明德所觸犯罪刑最低也是無期徒刑,被判死刑的機率相當高。
36年後的2015年12月,林樹枝走訪了當年協助逃亡人士,出版了一本《26天大逃亡》,詳述施明德逃亡的細節,總計協助逃亡人士包括高俊明、林文珍、許晴富、許江金櫻、張溫鷹、吳文、林樹枝、黃昭輝、施瑞雲、趙振弐等10人,算是美麗島案除了軍法審判8人、司法審判37人外的案外案,即一般通稱的「藏匿施明德案」。
在不到一個月的藏匿期間,施明德搬移過多處的藏匿地,曾接洽逃亡海外的管道,當時已經在擔任牙醫的張溫鷹還去幫他整容,目的是修補他臉部的一些特徵。
10人中有好幾位和施明德並不認識,其中高俊明牧師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幹事,那些年長老教會對於台灣的前途憂心忡忡,曾發表〈國是聲明與建議〉等多篇文章,其中1977年發表的〈人權宣言〉更明確促請政府「面對現實,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本案剛好給予一直想逮捕高俊明的情治單位人員最好的機會,高俊明因而被判刑7年,服刑4年半。
一如林文珍說的:「美麗島事件是一件革命的行動,我們現在要做的也是一件革命的行動。」他們所面對的,一邊是高額獎金(後來鼓勵檢舉獎金提高到250萬元,華航又加碼250萬元,合計500萬元),另一邊是牢獄之災(其中高俊明、許晴富及林文珍財產還被沒收)外加嚴刑拷打,所有人都義無反顧協助逃亡,很多人被捕後遭到刑求,其中林樹枝因為是「累犯」,必須補服先前的減刑的刑期,雖被判兩年,卻被關了五年多,出獄時婚姻告吹,母親重病,13天後過世,林樹枝直覺母親是等到見到兒子出獄才放心離去。
也因為林樹枝在嚴刑拷打下並沒有供出家父和舍弟的事,讓他們免去一場牢獄之災。
26天大逃亡最終因施明德很信任的難友徐春泰的出賣,而於1980年元月8日施明德被捕結束,一個多月後的2月28日發生林義雄母親及女兒在自宅中被殺死的滅門慘案,從大逮捕以來幾件重大事件接連發生,加上艾琳達出境後不久回到美國,和她的母親兩人不斷到華府遊說請願,也曾以「夢見施明德被槍斃」在美國的台灣人社團四處演說,並透過「台灣之音」廣播,逼得政府不得不公開聲明施明德及美麗島受難人士平安無事,最後決定於3月18日至3月25日公開審判8名軍法被告,那是中華民國開國以來首次軍事法庭公開審判的案子,堪稱世紀大審判。
台灣新生報報導警備總司令部逮補施明德的訊息。(圖/翻拍自《26天大逃亡》)
遺憾的是,後來包括高俊明、黃昭輝、林樹枝等幾位施明德當年口中的「義人」,都曾被施明德提告,除高俊明和他達成和解外,其餘兩人都還被提起附帶民事賠償之訴;此外,包括前立委王幸男、林國慶、陳亭妃等多人,也曾挨他提告,多數都是以當年他逃亡時媒體形容相同的形容詞,例如陳亭妃就因「喪心病狂」、「忘恩負義」等詞,被施明德訴請回復名譽,應在五家報紙刊登道歉啟事並賠償一百萬元。
據林樹枝的統計,類似案件被提告者不下二十人,施明德在法庭上贏得了官司,卻在自家陣營中失去了友誼和尊敬,和當年的形象相形之下,豈止是天壤之別一詞所能道盡?
作者簡介
陳婉真曾擔任《中國時報》記者、美國《美麗島週刊》創辦人、立法委員、國大代表、台灣產業文化觀光推展協會理事長、綠色台灣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