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組合房屋,是國家發展部署下建屋發展局所建,習慣稱HDB(Housing Development Board)。(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作者/彭懷恩
九月十日台北市政府推出「居住正義2.0」政策,市長柯文哲在記者會上說,香港此次動亂的原因之一,就是年輕人面對極其高價的房地產的挫折與憤怒,所以要避免「今日香港,明日台灣」,提供社會住宅等方案,幫助青年解決住房問題。
的確,就購屋的負擔來論,以六都的房價動輒上千萬元的住宅,年輕人不吃不喝的儲蓄,都要20年以上才買得起,是違反居住正義。
但要如何實現住者有其屋的理想,以我近40年投資房地產的經驗,無論是「居住正義1.0」的實價登錄,到現今「居住正義2.0」的社會住宅,根本無法解決想買房子的青年或民眾的問題。原因很簡單,政府官員不了解房地產的性質,財團建商也不願為公共利益而降價,致令減損自身利益。
習近平主席說,「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句話說的非常正確。但只要有「利差」,房子就無法擺脫「炒」的命運,只要有交換(買賣)的市場,就會有人低買高賣。
現實世界中,比較能夠解決住房問題,又符合中國傳統「有土斯有財」的國家,還是新加坡的組屋政策。
土生土長的新加坡人、自由撰稿記者李慧敏在《新加坡,原來如此》(2015)中,對組屋有很清楚的描述。我摘要引述如下:
組屋是組合房屋的簡稱,是國家發展部署下建屋發展局所建,習慣稱HDB(Housing Development Board)。
組屋最小的單位是一房式,最大是雙層樓公寓式單位。一房式即一個空間,兩房式是一房一廳,三房式是兩房一廳,以此類推,絕大多數新加坡人居住是三房式(約18坪)或四房式(24到30坪)。八成以上新加坡人住在組屋,組屋已經成為新加坡人生活的一部分,滿足人民最基本的物質夢想。
值得強調的是,新加坡在組屋之外,另有私人買賣的住宅、豪宅等供有錢人或外商購買,所以是「雙元市場」的形態,這在建構住宅政策的思維上,非常重要。
我在1980年代去新加坡旅遊,就開始注意到組屋也是可以買賣的。簡單的說,如果我大學剛畢業,單身,可以先買一房式。結婚了,可以賣掉換兩房式。等到有小孩了,再換成三房式或四房式。待子女成年搬出去,我可以賣大換小,獲得一筆不錯的養老金。
至於民間房地產公司蓋的私宅,價格很貴,不輸香港,也會成為炒房的標的。(2019年統計資料,公營與私營比例是74%:27%)
根據《亞洲周刊》(2019.9.1)的報導,比較新加坡與香港人均居住面積,新加坡是323平方呎,香港是161平方呎。房價中位數佔家庭年收入中位數,新加坡是4.6倍,香港是20.9倍。平均房價,新加坡每平方呎是2506港元(約新台幣10,052元),香港是13532港元(約新台幣54,277元)。這些統計數字就可以說明,新加坡的住宅政策是比較合理。
所以,台灣要實現居住正義,當然要採用「新加坡模式」。
我主張,政府應該參考新加坡組屋的概念,規劃部分公有地建社會住宅,但採「賣屋不賣地」(地上權)的方法,如此價格便宜很多,幫助年輕人成家。惟可以隨著民眾的需要,有一房式、兩房式、三房式、四房式到五房式多元建築種類,以供選擇。這社會住宅的買賣,自成獨立系統,透過公權力的監督,防止人為炒作。
套一句老話,新加坡能,台灣一定能!
作者簡介
彭懷恩,現任世新大學新聞系兼任客座教授,曾任世新大學新聞系主任、新聞傳播學院院長,及中國時報主筆、時報雜誌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