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華籲民進黨政府速訂《港澳條例》援助機制相關細節。(圖/李英婷攝)
優傳媒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香港反送中運動持續延燒,從總統府到行政院口裡喊著要給港人協助,實際作法卻是要「專案辦理」的推拖拉。國民黨立委林奕華今(4)日表示,現行《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早就明定提供港澳居民政治援助,但詢問陸委會卻以「個案處理」回應相關機制規劃,她呼籲港民「別被民進黨給騙了」。
依據中華民國《港澳條例》第18條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總統蔡英文日前也指示給予「人道援助」。
林奕華上午召開記者會,提到8月21日發文向陸委會詢問,有關港澳人民因政治因素向台灣請求必要援助之措施。陸委會卻回文表示,無具體個案恕難回應。
林奕華進一步詢問陸委會是否有行政准駁標準或案件處理時效等規定辦法,陸委會僅回文表示「由行政院以專案處理」。
林奕華說,反送中事件延燒至今,陸委會仍沒有針對香港政治現況,制定相關必要制度與准駁標準,與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所謂的「目前法律機制已完備」說法,有所落差。
林奕華要求政府應在《港澳條例》施行細則內,法制化援助標準和規定,並提出三點建議:
一、暫留台者,提供政府機關單位作為聯繫窗口,支援就醫及其他生活安排。
二、入境准允停留屆滿,不涉及國安下,給予延長停留期限及原先次數予以彈性調整。
三、滯留人士親友比照辦理,以利來台就近照顧。
香港社運人士黃之鋒等人3日來台拜訪民進黨及時代力量,呼籲台灣民眾走上街頭力挺香港,也希望台灣訂定「難民法」,協助港人。黃之鋒來台前,即透過投書媒體呼籲台灣訂「難民法」。但台灣研議制訂「難民法」已十多年,從扁政府後期行政院提案後,歷馬政府8年、蔡政府3年,迄今還在立法院「審議」,原因不難理解。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李俊俋曾受訪指出,「難民法」光是難民的定義、人數都需釐清;且相對《國籍法》規定難民要放棄原國籍,「難民法」是否也比照辦理?此外,還涉及香港是否符合《憲法》規定的中華民國領土範圍等問題待需討論與解決,尚未解決前,則以個案處理。
換句話說,民進黨認為現行《港澳條例》相關規定足以因應,暫無修「難民法」之必要。畢竟「難民法」若納入港澳人士,反讓鼓吹「逢中必反」的民進黨底線走光。若視作外國難民,有違《憲法》規定;若依《港澳條例》給予公民身分,即回歸「一中憲法」,自棄陣地,兩者無一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