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菸案持續延燒。(圖/關務署台北關提供)
優傳媒記者胡智凱/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檢察署昨(1)日傳喚前華航資深副總羅雅美,以及前空品處副總邱彰信等人,結果諭令邱彰信以新台幣70萬元交保,羅雅美則請回。律師表示,交保通常代表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或串供的可能性,只是沒必要羈押而已;而請回則通常代表犯罪嫌疑還不夠重大,且連交保的程度都沒達到。
羅雅美為前民進黨秘書長邱義仁的機要祕書,總統蔡英文親暱稱她為「小美」;邱彰信則為立委邱議瑩胞弟。兩人遭指參與總統專機違法私菸案,為進一步了解他們所經辦大量免稅商品的交易流程,昨日被檢調傳喚進行偵訊。
整個偵訊過程,先是由調查局對兩人進行初訊,做成初訊筆錄後,再交由檢察官進行複訊;直日今日凌晨才複訊結束,並諭令邱彰信新台幣70萬元交保,而羅雅美則無保請回。
前華航資深副總羅雅美無保請回。(圖/華航提供)
對於交保與無保請回的差別,吉訟法律事務所所長張晏晟律師表示,要先從羈押的要件談起,因為羈押、交保、請回,都跟羈押的法律要件有關。
張晏晟表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被告經訊問後,倘若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或串供的可能性,而必須要用羈押才能加以防範時,也就是法律專業上所稱:「符合羈押的要件以及必要性」,這時可以聲請羈押。
但在交保的情況,則是被告有羈押的要件,但卻沒有羈押的必要性時,也就是可以用其他替代方法來取代羈押時,那就會採取交保。
至於無保請回,則通常是被告連羈押的要件都不符合,或是採取交保也還太嚴苛的狀況;代表被告的犯罪嫌疑還不夠重大,或者是就算有犯罪嫌疑,但沒有逃亡、滅證或串供的可能性,因此就直接請回。
針對交保的金額大小,張晏晟指出,這是檢察官的裁量,會按照犯罪嫌疑、被告財產多寡、罪行輕重…等眾多因素做綜合判斷,沒有絕對的標準。比如說,就算是同一個案件、做同一個犯行的共犯,因為經濟狀況的差別,交保金可能都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