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藍悍將狂推孫中山 陳師孟自詡爭的是法制 - umedia 優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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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藍悍將狂推孫中山 陳師孟自詡爭的是法制
2019-07-25 1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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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陳師孟接受《優傳媒》專訪。(圖/記者胡智凱拍攝)

 

優傳媒記者胡智凱/台北報導

監察委員陳師孟從上任前就矢言對司法權進行監督,近期更就前總統馬英九洩密無罪定讞發起調查,被外界封為「史上最狂監委」。對此陳師孟接受《優傳媒》專訪,表示司法權欠缺制衡,導致濫用自由心證,目前只剩下監察權能夠予以外部監督;他還表示自己已經很自制,原本打算只要法官下完判決,他就要發動監察。

 

稱孫中山創監察權對台灣有利

 

我國監察制度源遠流長,自西元前221年的秦朝即已創設「御史大夫」和「諫議大夫」,歷經2千餘年至民國建立並實施「五權憲法」,監察院仍是我國最高監察機關。

 

陳師孟接受《優傳媒》專訪表示,小時候雖然學過三民主義、五權憲法,知道有監察權的存在,但卻不知道監察權可以用來制衡司法權。之後赴美留學,看到美國的三權分立,更一度堅決三權分立就好了,不需要什麼監察權。但現在的他卻坦言,台灣還是需要監察權,否則沒有力量能夠制衡司法。

 

至於他心目中理想的制衡是什麼呢?他舉美國為例,美國的法官在判案時,受到陪審團的制衡,不能濫用自由心證;且美國各州法官是直接民選,或者聯邦法官是由總統提名、國會同意的間接民選,受到外部制衡。反觀台灣法官則僅僅是國家考試通過,且還受到「司法獨立」的保障,不僅欠缺內部制衡,也欠缺外部制衡;同時還欠缺直接制衡,也欠缺間接制衡。

 

因此陳師孟說:「在台灣司法改革引進陪審團制度之前,監察權還是有存在的必要。」他並感言:「孫中山創建監察權,正好補足台灣司法欠缺制衡的闕漏,對當今憲法的權力分立與制衡體系是有利的」

 

一生懸命就為制衡司法

 

他向本刊透露,當初會擔任監察委員,其實是自己主動請纓,早在蔡英文總統2016年1月當選之初,就透過王定宇、簡余晏等人向蔡英文轉達意願,並向她陳述「制衡司法」的理念。

 

沒想到等了1年左右,2017年府方才忽然決定「補提名監察委員」。

 

陳師孟表示,雖然他做的事情跟他的主張,不見得每一件蔡英文都知道或同意,例如他向來是支持特赦陳水扁的,「可小英總統有自己的考量」;但他強調,至少監督司法以及制衡司法的部份,他覺得蔡英文應該是有所聽聞且掛記在心,所以才會特地去補提名監察委員,並且把陳師孟列名其中;這也是為什麼他在就任監委之後,會這麼堅定監督司法的原因之一。

陳師孟珍藏陶百川所著的《政治緊箍咒》。(圖/記者胡智凱拍攝)

 

回應外界批評 陳師孟:我已經很自制

 

外界說他對於已經定讞的司法個案進行調查,是前所未有的特立獨行,媒體還封他為「史上最狂監委」,陳師孟不以為然。

 

他特地花了一番功夫,從書櫃翻出珍藏的典籍,拿出一本封面已經褪色,紙張更是泛黃的《政治緊箍咒》,而作者竟然是曾經參與制定《中華民國憲法》,同時也是我國史上第一任監察委員的陶百川先生。

 

陳師孟小心翼翼翻開書本,指出裡頭有兩個章節寫到監察權可以監督司法權,並且提到我國在1956年曾舉辦難得一見的「三院會議」,行政院、司法院與監察院在會議中達成共識,認為監察委員雖應盡量避免對正在辦案的司法人員進行調查,但除此之外,都可以斟酌進行調查。

 

也因此陳師孟認為,針對前總統馬英九的洩密案,過程中任何一個審級做出判決之後,那個審級的法官就已經算是結束辦案,他就可以對其發動監察。他並指名承辦洩密案的第一審法官「唐玥」,說看到她做的第一審判決之後,當下就很想發動調查。

 

然而陳師孟並沒有這麼做,他說自己在諮詢許多法界人士後,最終決定等到整個案子都定讞才發動調查。

 

所以他特別強調:「我其實已經很自制了。」而且還指出,憲法第99條賦予監察委員對司法人員的調查權,「所以如果我看到問題卻什麼都沒做,那反而是我的失職」。

監察委員陳師孟接受《優傳媒》專訪。(圖/記者胡智凱拍攝)

 

優傳媒記者胡智凱/台北報導

監察委員陳師孟從上任前就矢言對司法權進行監督,近期更就前總統馬英九洩密無罪定讞發起調查,被外界封為「史上最狂監委」。對此陳師孟接受《優傳媒》專訪,表示司法權欠缺制衡,導致濫用自由心證,目前只剩下監察權能夠予以外部監督;他還表示自己已經很自制,原本打算只要法官下完判決,他就要發動監察。

 

稱孫中山創監察權對台灣有利

 

我國監察制度源遠流長,自西元前221年的秦朝即已創設「御史大夫」和「諫議大夫」,歷經2千餘年至民國建立並實施「五權憲法」,監察院仍是我國最高監察機關。

 

陳師孟接受《優傳媒》專訪表示,小時候雖然學過三民主義、五權憲法,知道有監察權的存在,但卻不知道監察權可以用來制衡司法權。之後赴美留學,看到美國的三權分立,更一度堅決三權分立就好了,不需要什麼監察權。但現在的他卻坦言,台灣還是需要監察權,否則沒有力量能夠制衡司法。

 

至於他心目中理想的制衡是什麼呢?他舉美國為例,美國的法官在判案時,受到陪審團的制衡,不能濫用自由心證;且美國各州法官是直接民選,或者聯邦法官是由總統提名、國會同意的間接民選,受到外部制衡。反觀台灣法官則僅僅是國家考試通過,且還受到「司法獨立」的保障,不僅欠缺內部制衡,也欠缺外部制衡;同時還欠缺直接制衡,也欠缺間接制衡。

 

因此陳師孟說:「在台灣司法改革引進陪審團制度之前,監察權還是有存在的必要。」他並感言:「孫中山創建監察權,正好補足台灣司法欠缺制衡的闕漏,對當今憲法的權力分立與制衡體系是有利的」

 

一生懸命就為制衡司法

 

他向本刊透露,當初會擔任監察委員,其實是自己主動請纓,早在蔡英文總統2016年1月當選之初,就透過王定宇、簡余晏等人向蔡英文轉達意願,並向她陳述「制衡司法」的理念。

 

沒想到等了1年左右,2017年府方才忽然決定「補提名監察委員」。

 

陳師孟表示,雖然他做的事情跟他的主張,不見得每一件蔡英文都知道或同意,例如他向來是支持特赦陳水扁的,「可小英總統有自己的考量」;但他強調,至少監督司法以及制衡司法的部份,他覺得蔡英文應該是有所聽聞且掛記在心,所以才會特地去補提名監察委員,並且把陳師孟列名其中;這也是為什麼他在就任監委之後,會這麼堅定監督司法的原因之一。

陳師孟珍藏陶百川所著的《政治緊箍咒》。(圖/記者胡智凱拍攝)

 

回應外界批評 陳師孟:我已經很自制

 

外界說他對於已經定讞的司法個案進行調查,是前所未有的特立獨行,媒體還封他為「史上最狂監委」,陳師孟不以為然。

 

他特地花了一番功夫,從書櫃翻出珍藏的典籍,拿出一本封面已經褪色,紙張更是泛黃的《政治緊箍咒》,而作者竟然是曾經參與制定《中華民國憲法》,同時也是我國史上第一任監察委員的陶百川先生。

 

陳師孟小心翼翼翻開書本,指出裡頭有兩個章節寫到監察權可以監督司法權,並且提到我國在1956年曾舉辦難得一見的「三院會議」,行政院、司法院與監察院在會議中達成共識,認為監察委員雖應盡量避免對正在辦案的司法人員進行調查,但除此之外,都可以斟酌進行調查。

 

也因此陳師孟認為,針對前總統馬英九的洩密案,過程中任何一個審級做出判決之後,那個審級的法官就已經算是結束辦案,他就可以對其發動監察。他並指名承辦洩密案的第一審法官「唐玥」,說看到她做的第一審判決之後,當下就很想發動調查。

 

然而陳師孟並沒有這麼做,他說自己在諮詢許多法界人士後,最終決定等到整個案子都定讞才發動調查。

 

所以他特別強調:「我其實已經很自制了。」而且還指出,憲法第99條賦予監察委員對司法人員的調查權,「所以如果我看到問題卻什麼都沒做,那反而是我的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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