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召開憲法法庭,審理公務人員年金改革爭議。(圖/胡智凱攝)
優傳媒記者胡智凱/台北報導
受年改波及,有25萬退休軍公教人員提起訴願,但幾乎全遭政府駁回。行政院法規會表示,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只要是按照年金改革後的「新法」給付年金,就無不當;至於新法是否違憲,事關「釋憲權」,不是訴願機關所能決定。
年金改革影響廣大,全國有超過40萬軍公教退休人員受波及,估計提起近25萬宗訴願案件,可是幾乎全遭駁回。
負責訴願事務的行政院法規會表示,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在年金改革後,行政機關當然適用「新法」來核給退休金,只要沒有誤計或誤繕的情形,原處分就無不當,應予維持。
法規會提到,有部份個案確實有誤計或誤繕的情形,但通常原處分機關會自行撤銷原處分且另做更正,這時就沒有訴願的必要,且原處分已經撤銷而不存在,進而構成「訴願不受理」的情形。
法規會指出,大部分訴願多是以「年改違憲」當作理由,並引用憲法第15條、第18條規定、法安定性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誠信原則、比例原則…等當作依據;但訴願程序不是釋憲程序,沒有解釋法律是否違憲的「釋憲權」,否則就僭越了司法權,因此只能駁回訴願。
勞保年金制度起草人、前勞委會勞工保險處長孟藹倫指出,真正的主戰場本來就不是在行政機關,而是在司法機關,但因為行政救濟有所謂的「訴願先行」程序,必須遭到訴願駁回後才能向司法機關提起行政訴訟,所以被駁回本來就在計畫之中,並不意外。
對於這場司法大戰,孟藹倫指出許多訴願遭駁回的案件都已經進入到行政法院,而行政法院還主動替大家聲請大法官解釋,足見連司法機關都認為年改法案有違憲疑慮,而日前召開的憲法法庭就是在審理這些憲法爭議,所以眼下就是在等大法官做出最終決定。
至於最後的勝敗輸贏,孟藹倫認為難以預料,但她看到許多憲法界的權威、教授、律師都出面力挺,並在憲法法庭上雄辯滔滔,表現得比政府代表更好,她相信大法官都有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