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子星大樓開發案被駁回,南海控股指政治力干預經濟力。圖為模擬圖。(圖/優傳媒製)
優傳媒記者湯佳玲、溫建鈞/台北報導
台北車站旁、佔地萬坪的台北雙子星大樓開發案,昨被經濟部投審會以有國安疑慮為由,確定駁回。得標商南海控股視此結果為「經濟力難敵政治力的干擾」,南海控股法律顧問團今(27)日表示,將依循法律途徑解決,不排除提告。
據了解,南海控股主席于品海在獲悉台北雙子星大樓開發案遭投審會駁回後,反應淡定。一位不願具名的高階主管表示,于品海是「失望大於憤慨,但他不是對此案沒過關而失望,是對台灣感到失望。台北雙子星案一切遵照中華民國法律進行,卻搞成現在這個樣子,是天大的笑話,以後誰還敢來台灣投資?」
該人士指出,台北雙子星大樓開發案,是在綠營反中資的強力操作下而被犧牲的結果,才會讓原本被列為優先簽約的南海控股公司,最後還是遭到投審會駁回,是民進黨為了選舉利益、不管經濟發展再次寫下的惡例。
對此,南海控股法律顧問團也針對投審會的駁回理由提出三項見解:
一、投審會駁回理由是依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認定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予以駁回。而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第1項是規定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的事業,是完全禁止外國人投資,但同條第3項同時說明禁止外國人投資的業別是由行政院定之,也就是所謂的「僑外投資負面表列」。
二、如果依據投審會上述的駁回理由,意指雙子星案屬於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的事業應禁止外國人投資,但現行有效的「僑外投資負面表列」卻未包括雙子星案的建築開發類別,因此投審會駁回的理由顯與現行法令不合,而屬違法。
三、台北市政府在雙子星案的甄選文件明白允許外國人投資,南海公司才會參與本案,並獲選為最優申請人。如果依目前投審會的意見,那就是台北市政府甄選文件違反法令。
法律顧問團表示,對於投審會裁定表示困惑,且認定理由欠缺法令依據,將會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行使自身權利,維護股東和公司權益。
針對「南海發展集團」的質疑,投審會副執行秘書楊淑玲堅定的表示:「僑外資要進國內投資,本來就要經過投審會審議,投審會認定有國家安全疑慮,當然可以予以禁止。」
在投審會審議的過程中,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質詢時,就不斷質疑「南海發展集團」,向大陸國營企業「中國匯金」借貸資金,國企對「南海發展集團」有很大的影響力,各部會的審查太寬鬆。
黃國昌的批判讓各部會都承受非常大的壓力,是不是因此駁回投資案?楊淑玲對此嚴證否認「絕對沒有政治壓力。」